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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海外情报机关利用记者收集我国情报,记者和间谍一步之遥。


【内容】
程翔间谍案和《致命武器》

刚刚被北京中院宣判的程翔间谍案的判决书在网上曝光,读下来觉得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国外间谍机构利用记者的工作便利和职业敏感收集关于中国大陆的党政军情报,案发后记者辩称不知道对方是间谍,还以为自己在搞新闻。说自己提供的只不过是一些消息和信息,顶多有点泄密,够不上间谍罪。有些记者甚至被抓住时还一身正气,以为自己是维护新闻自由的英雄,外面的群众也为他们呐喊助威——

其实这一切都可以理解,原因就在于间谍和记者的工作确实有相重叠的地方,一个记者深入了解内幕,了解后写成文章。这篇文章如果登载出来,就是独家新闻;而如果不登载出来,送到间谍机关,则肯定就是一份好的情报。特别对于那些大的主题,例如中美关系、台海局势、中国的发展方向等等,可以这样说,每一篇独家报道本身一定是一篇有用的情报。

糟糕的是,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情报机关都比我们更清楚记者和间谍的双重性,于是他们在招募不到合适的间谍时,就纷纷把手伸向了记者。

那么如此模糊和重叠的界线,如何划分又如何分辨呢?这就要看你是否和间谍机构的人打交道了。你当然可以采访中国的重要秘密,但如果采访后偷偷给了海外间谍机构,又不发表(如果不经过组织批准而发表就是泄密罪,要比间谍罪轻得多),又从间谍机构拿到比普通稿费高得多的“稿费”,那就可以判定为间谍罪。一般的记者,不可能分不清间谍机构,例如,你可以看某些机构是如何使用你提供的稿件的,还有,那就是稿费的多少。程翔先生一篇短稿子两万港币,几乎是一本书的版税。

看流传在网络上的北京中院对程翔案的判决,我想起了一本网络小说《致命武器》,稍微一对照,才惊奇地发现,这本几年前就流行在网络上的政治间谍小说,竟然对海外情报机关利用中国的新闻记者有着详尽而生动的描写。

小说第十三章“往事并不如烟”,写一名中国女记者慢慢陷入为海外情报机关写“稿子”的圈套,最后意识到后也无法自拔了。

和程翔案不同的是,这位女记者还有了一层更加冠冕堂皇的借口,她写的稿子都是揭露黑暗、暴露官员贪污腐败的,可是,她这些稿子不是公开发表(在国内无法发表),而是送到了美国中央情报局,美国中央情报局一步步引导她,最后她开始利用记者身份采访中国的改革开放会议等,过后把这些稿子也提供出去。

小说作者杨恒均在这本小说的其他章节中写到:这位女记者一度正气凌然,以为自己写的都是事实,可是被点破后,才意识到,她并不知道这些拿到了她的稿子的情报机关如何使用这些情报。

他们并不是像你希望的那样,他们使用起来很可能对中国和中国人民造成伤害。例如有关中美关系的材料,你认为自己揭露的是一个事实,可是到了中央情报局,他可能用这个材料损害中美关系,作为谈判的筹码。这和民主政体,以及新闻自由没有什么关系。这涉及到国家利益。西方实行了民主和自由制度的国家也同样如此。

这话一针见血。

《致命武器》国内并不禁止,而且在香港出版了,是今年难得的好小说。作者在大的方向上揭露黑暗,主张民主自由和政治体制改革,在很多情节和细节描写上,非常客观公正。

以当时这本书的流行程度,特别是《致命弱点》、《致命武器》又被标榜为中国唯一一套政治间谍小说,我很奇怪的是,以程翔这样的著名记者为什么不好好读一读?

假如他读了,特别是读到这一描述记者被利用的章节,他还会在那个间谍圈套里继续陷下去吗?

关于间谍和国家安全部,杨先生的书非常有价值,国内都看得到,有些人不妨赶快去找来读一读,免得到时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我下面把《致命武器》的“往事并不如烟”节选一段放在后面,大家不妨和程翔间谍案的判决书对照一下,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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