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与惩罚(第5/6集)


第二章 规训的手段

  17世纪初,沃尔蒙森(Walhausen)就论述了作为一种规训艺术的“严格纪律”。规训权力的主要功能是“训练”,而不是挑选和征用,更确切地说,是为了更好地挑选和征用而训练。它不是为了减弱各种力量而把它们联系起来。它用这种方式把它们结合起来是为了增强和使用它们。它不是把所有的对象变成整齐划一的会答众生,而是进行分类、解析、区分,其分解程序的目标是必要而充足的独立单位。它要通过“训练”把大量混杂、无用、盲目流动的肉体和力量变成多样性的个别因素——小的独立细胞、有机的自治体、原生的连续统一体、结合性片断。规训“造就”个人。这是一种把个人既视为操练对象又视为操练工具的权力的特殊技术。这种权力不是那种因自己的淫威而自认为无所不能的得意洋洋的权力。这是一种谦恭而多疑的权力,是一种精心计算的、持久的运作机制。与君权的威严仪式或国家的重大机构相比,它的模式、程序都微不足道。然而,它们正在逐渐侵蚀那些重大形式,改变后者的机制,实施自己的程序。法律机构也不能避免这种几乎毫不掩饰的侵蚀。规训权力的成功无疑应归因于使用了简单的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它们在该权力特有的程序——检查——中的组合。

  [[层级监视]]

  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借助监视而实行强制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监视的技术能够诱发出权力的效应,反之,强制手段能使对象历历在目。慢慢地,在古典时代,我们看到了这些观察人群的“监视站”的形成。而关于这一点,科学史很少论及。望远镜,透镜和射线是新的物理学和宇宙学的一部分。与这些重大技术平行发展的是不那么重要的复合交叉观察的技术,既能观察而又不被发现的技术。由于使用了征服技术和剥削方法,一种关于光线和可见物的模糊艺术便悄悄地酝酿了一种关于人的新知识。

  这些“监视站”有一个近乎理想的模式,即军营——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建造和改造的临时性人造城市。这是一个权力活动中心。在这里,权力应极其强大,但也应极其周密、极其有效,而且因为其实施对象是军人,所以应极其警觉。在完美的军营里,一切权力都将通过严格的监视来实施;任何一个目光都将成为权力整体运作的一部分。无数新设计方案对传统的营区图案进行了重大修改。通道的几何规范、帐篷的数目和分布、帐篷入口的方向、士兵的安排等都有严格的规定。相互监视的网络也有规定:“在阅兵场上画出五条线,第一条与第二条相隔16英尺,其余各线彼此相距8英尺,最后一条线与军械库相距8英尺。军械库与军士长的帐篷相隔10英尺,正对着营区第一根柱子。每条连队大道宽51英尺。……

  所有的帐篷彼此相隔二英尺。副官的帐篷在其连队的小通道对面,营区后柱与最后一个士兵帐篷相隔八英尺。营区门对着连长的帐篷。……连长的帐篷建在连队大道的对面。其入口对着连队。”门)军营是一个借助把一切变得明显可见来行使权力的范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军营模式,至少是它的基本原则——层级监视的空间“筑巢”——体现在城市发展中,体现在工人阶级居住区、医院、收容所、监狱和学校的建设中。这是一种“嵌入”(encastrement)原则。军营是十分可耻的监视技巧的一种运用,正如暗室是伟大的光学的一种运用。

  由此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个建筑物不再仅仅是为了被人观赏(如宫殿的浮华)或是为了观看外面的空间(如堡垒的设计),而是为了便于对内进行清晰而细致的控制——使建筑物里的人一举一动都彰明较著。用更一般的语言说,一个建筑物应该能改造人:对居住者发生作用,有助于控制他们的行为,便于对他们恰当地发挥权力的影响,有助于了解他们,改变他们。砖石能够使人变得驯顺并易于了解。旧式监禁和封闭的简单设计——限制出入的高墙大门——开始被关于开口,关于被填充的和空旷的空间、通道和透明物的精心计算所取代。按照这种方式,医院建筑就逐渐被安排成医疗活动的工具:有助于更好地观察病人,从而更好地调整对他们的治疗;医院建筑在结构上将病人精心地隔离开,旨在预防传染病;改善通风条件和注意每个病床周围的空气流通,旨在防止污浊气体损害病人情绪和传染疾病。医院是在该世纪后半期建立的。在主官医院(HotelDieu)第二次焚毁后人们拟定了许多关于医院的方案。医院不再仅仅是贫困无助和奄奄待毙者的收容所。就其性质本身而言,它是一个治疗所。

  与之相似的是,学校建筑也将成为一个训练机构。帕里斯一杜维内(Paris-Duverney)”所设想的军事学院就是一个教育机构。他把自己设想的每一个细节都强加给建筑师加布里埃尔(Gabriel)。训练强健的身体,这是健康要求;造就精干的军官,这是资格要求;造就唯命是从的士兵,这是政治要求;防止淫逸和同性恋,这是道德要求。根据这四种理由,必须建造学生的隔离房间,但是为了持续不断地监视,也需要有孔眼。学院的建筑应成为一个监视机构。各个房间沿着一个走廊排开,宛如一系列小囚室。每隔一定的距离设置一个官员宿舍,“每十名学生两边各有一个官员”。晚上,学生只许待在自己的小屋里。帕里斯还主张“每个房间靠走廊的墙上从齐胸高的位置到距天花板一、二英尺的位置开一个窗户,有了这种窗户不仅令人心旷神怕,而且可以说,除了决定这种安排的规训I原因外,它还有若干方面的实际用途”(转引自I。aulan,117一118)。在各餐厅里有“一个设置教官桌子的稍高的平台,使他们能够看到所有分组用餐的学生餐桌”。厕所装设半截门,值班学监可以看到学生的头和腿,但侧板较高,“厕所里的人不能彼此窥视”。[2)这种关于监视的良苦用心体现在建筑的无数细小机制中。如果人们忘却了这种工具化的意义,这些机制只能被认为是微不足道的。这种工具化在使个人行为不断被对象化、愈益被细密划分的过程中是次要的但也是无懈可击的。规训;机构里暗含着一种类似用于观察行为的显微镜的控制机制。这些机构所创造的分工精细的部门围绕着人形成了一个观察、记录和训练的机构。人们为什么要在这些观察机制中再细分观察功能?人们为什么要建立这些观察机制的交流网?人们为什么要把一切安排得细密复杂从而能造成一种单一的持久的权力?

  完美的规训机构应能使一切都一目了然。中心点应该既是照亮一切的光源,又是一切需要被了解的事情的汇聚点,应该是一只洞察一切的眼睛,又是一个所有的目光都转向这里的中心。这就是勒杜(I-edoux)”在建造阿尔克·塞南(Arc-et-Senans)盐城时所设想的东西。所有的建筑物被排列成一个环形,门窗对着里面。中心点是一个高大建筑物。这里行使着行政管理职能,治安监视职能,经济控制职能,宗教安抚职能。这里发号施令,记录各种活动,察觉和裁决一切过错。而做到这一切仅仅需要一种精密的几何学的直接帮助。在18世纪后半期,这种环形建筑声名卓著,在众多原因中,无疑应包括一个事实,即它体现了某种政治乌托邦。

  然而,规训监视其实是需要中继站的。金字塔形能够比环形更有效地满足两个要求。一是能够完整地形成一个不间断的网络,从而能够增加层次,并把各层次散布在需要监视的整个平面上。二是结构合理,不会将一种惰性力量压在需要规训的活动上,不会成为这种活动的制动器或障碍。总之,它应能被纳入规训机制,并能增加其可能的效力。它必须被分解成较小的因素,但其目的在于增大其生产功能:使监视具体化并切实可行。

  这正是当时大工场和工厂的情况,在这些工场(厂)中形成了一种新的监视方式。它不同于手工工场时期的监视方式。后者是由负责实施规章的巡视员从外面进行的监视。现在需要的是一种强化的连续的监视。它应贯穿劳动过程。它不是或不仅仅是针对生产(原材料的性质和数量、工具的类型、产品的尺寸和质量);它也考虑人的活动、技能,完成任务的方式,敏捷程度,工作热情以及他们的表现。但是,它也不同于师傅在工人和学徒身边进行的家内监视,因为它是由职员、监工和工头来进行的。由于生产机制日益扩大和日益复杂,工人数量增多,劳动分工细密,监视就变得更加必要,也更加困难。它变成了一项专门职能,成为生产过程的一部分,与整个生产过程并行。经常在场但又不同于工人的专门人员成为不可缺少的了:“在大工厂中,一切按时钟行事。工人受到严厉粗暴的对待。职员习惯于对他们颐指气使,刻薄挖苦,因此,工人不是付出更多,就是很快离开”(《百科全书》,《手工工场》条)。尽管工人宁愿要行会制度也不要这种新的监视制度,雇主却认为后者是与工业生产、私有财产和利润体制密不可分的。在一个工厂、大铁厂或矿山里,“支出的项目不胜繁杂。在每一项上稍有弄虚作假,合计起来就是巨大的欺诈。这不仅会吞噬利润,而且会流失资本。……任何漏洞若被疏忽而每日重复,就可能成为企业的致命问题,甚至在很短的时间里便能毁灭企业。”因此,唯有直接从属于老板斧仅仅负有此项任务的代理人才能监督看“不使每一分钱白白花掉,不使每一时刻被浪费掉”。他们的作用就是“监督工人,巡视各工作地点,向经理报告各种情况”(Cournol)。这样,监视就变成一个决定性的经济活动因素,既是生产机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规训权力的一个特殊机制。“一旦受到资本控制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管理、监督和调节的工作就变成资本的一个职能。一旦成为资本的职能,它就获得了特殊的性质”(Marx,《资本论》,Vol,I,313)。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初等教育的改造中:监督的细节被明文规定,监督进入教学关系中。由于教区学校的发展,学生人数增多,再加上缺乏同时管理整班学生活动的方法,从而产生了混乱,因此亟需制定一种监督体制。为了帮助教师,巴坦库(Batencour)从优秀学生中选任了一批“干事”——班长、观察员、课代表、辅导员、祈祷文诵读员、书写员、墨水保管员、施赈员和探访员。这里有两种角色,一种负责具体工作(分发墨水和纸张,向穷人发放救济品,在节日诵读经文等);另一种负责监督:“观察员应记录下谁离开座位,谁在说话,谁没带念珠或祈祷书,谁在做弥撒时举止不端,谁有不轨行为,谁总在闲谈或在街上不守规矩”;“课代表”负责监管“在学习时说话或哼曲的人,不写作业而把时间浪费在玩耍上的人”。“探访员”拜访缺勤或犯下严重错误的学生的家长。“班长”监督所有的干事。只有“辅导员”是一个教学角色。他们的任务是两人一组小声地教学生诵读(M.1.D.B,68一83)。数十年后,德米亚提倡与之相似的分层管理,而几乎所有的监督职能都因有了一种教学意义而加强:一个助教教学生握笔姿势,纠正书写错误,同时“记录调皮者”;另一个助教在阅读课中负有同样的任务。班长负责监督其他干事和全班的表现,并负责“使新生习惯学校的规矩”。组长让学生背诵课文,并记下不会背的人名。[对在此我们看到了“互教”机构的轮廓,其中三种程序结合为单一的机制:教学本身,通过教学活动实践获得知识,层层监督。一种明确而有规则的监督关系被纳入教学实践的核心。这种关系不是一个附加的部分,而是一种内在的、能够提高其效能的机制。分层的、持续的、切实的监督,也许不是18世纪的重大技术“发明”,但是它的暗中扩展使与之相关的权力机制变得重要。通过这种监督,规训权力变成一种“内在”体系,与它在其中发挥作用的那种机制的经济目标有了内在联系。它也被安排成一种复杂的、自动的和匿名的权力。因为虽然监督要依赖人实现,但是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关系网络的作用。这个网络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自下而上的与横向的。这个网络“控制”着整体,完全覆盖着整体,并从监督者和被不断监督者之间获得权力效应。在对纪律实行层层监督时,权力并不是一个被占有的物或一个可转让的财产。它是作为机制的一部分起作用。诚然,它的金字塔组织使它有一个“头”,但是,在这持久连续的领域里产生“权力”和分配人员的是整个机构。这样就使得规训权力既是毫不掩饰的,又是绝对“审慎”的。说它“不掩饰”是因为它无所不在,无时不警醒着,因为它没有留下任何晦暗不明之处,而且它无时不监视着负有监督任务的人员。说它“审慎”则是因为它始终基本上是在沉默中发挥作用。纪律使一种关系权力(relationalPower)得以运作。这种关系权力是自我维系的。它用不间断的精心策划的监视游戏取代了公共事件的展示。由于有了这种监督技术,权力“物理学”对肉体的控制遵循着光学和力学法则而运作,即玩弄一整套空间、线条、格网、波段、程度的游戏,绝不或在原则上不诉诸滥施淫威和暴力。这是一种更微妙的“物理”权力,因此似乎是不那么“肉体性”的权力。规范化裁决

  1.在波莱骑士(ChevalierPaulet)孤儿院,每天早晨举行的审判会产生了一整套仪式:“我们发现所有的学生都排队站立,整齐肃穆,似乎准备投入战斗。军令长是一位十六岁的年轻绅士,他手握剑,站在队伍外。在他的指挥下,队伍在跑动中改变队形,组成一个环形。军官会议在中心点举行。军官报告过去24小时内各自队伍的情况。被告可以为自己辩护,证人当场作证,军官会议进行磋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军令长宣布犯错者人数,错误性质和惩罚命令。然后队伍便井然有序地出发”(Pictet)。在一切规训系统的核心都有一个小型处罚机制。它享有某种司法特权,有自己的法律、自己规定的罪行、特殊的审判形式。纪律确立了一种“内部处罚”。纪律分割了法律所不染指的领域。它们规定和压制着重大惩罚制度不那么关心因而抬手放过的许多行为。“进来时,工友应彼此问候,……离开时,他们应该锁好他们使用的材料与工具,并查看是否关了灯”;“明确禁止用身体姿势或其它方式运工友谊笑”;他们应该“表现得诚实庄重”;凡未向奥本海姆(M.PPenheim)请假而缺席超过五分钟者将“按缺勤半天记录下来”;为了确保在这种精细的刑事司法中不会有任何遗漏,禁止做“任何可能伤害奥本海姆及其同事的事情”(ppenheim,1809年9月29日)。工厂、学校、军队都实行一整套微观处罚制度,其中涉及时间(迟到、缺席、中断)、活动(心不在焉、疏忽、缺乏热情)、行为(失礼、不服从)、言语(聊天、傲慢)、肉体(“不正确的”姿势、不规范的体态、不整洁)、性(不道德、不庄重)。与此同时,在惩罚时,人们使用了一系列微妙的做法,从光线的物质惩罚到轻微剥夺和羞辱。这样即使最微小的行为不端受到惩罚,又使规训机构的表面上无关紧要的因素具有一种惩罚功能。因此,在必要时任何东西都可用于惩罚微不足道的小事。每个人都发现自己陷入一个动辄得咎的惩罚罗网中。“人们应该把惩罚这个词理解为能够使儿童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的任何东西,能够使他们感到羞辱和窘迫的任何东西:……一种严厉态度,一种冷淡,一个质问,一个羞辱,一项罢免”(I。aSalle 《管理》,204一205)。

  2.纪律也带有一种特殊的惩罚方式。它不仅仅是一个小型法庭模式。规训处罚所特有的一个惩罚理由是不规范,即不符合准则,偏离准则。整个边际模糊的不规范领域都属于惩罚之列:士兵未达到要求便是犯了“错误”;学生的“错误”不仅仅包括轻微的违纪,而且包括未能完成功课。普鲁土步兵条例规定,凡未学会正确使用步枪者都应受到“最严厉”的对待。同样,“凡在前一天没有记住功课的学生,必须背下功课,不得有任何差错,在第二天要重背。他将被迫站着或跪着听课,双手合握。或者,他将受到其他处罚。”

  这种由规训惩罚所维持的秩序具有复杂的性质。这是一种“人为”的秩序,是由法律、计划、条例所明确规定的。但它也是由可观察到的自然进程规定的。学徒期限,完成某项作业的时间,能力的水准,这些都涉及到某种规律,而这种规律也是一种准则。公教学校(ChristianSchool)的孩子不应上他们还不能领会的“日课”,否则将使他们有可能什么也学不会。但是,每个阶段的期限应在条例中加以规定,凡是经过三次考试不能升级的学生应该安排在明显可见的“笨学生”座位上。在规训制度中,惩罚具有司法一自然的双重参照。

  3.规训惩罚具有缩小差距的功能。因此它实质上应该是矫正性的。除了直接借鉴于司法模式的惩罚(罚款、鞭答、单人禁闭)外,规训体制偏爱操练惩罚——强化的、加倍的、反复多次的训练。1766年步兵条例规定,“凡有某种疏忽表现或精神不振作的一等兵应降为二等兵”,只有经过重新操练和重新考核之后,他们才能晋升到原来的军阶。拉萨勒指出:“在各种补救性惩罚中,罚做作业在教师看来是最正当的,在家长看来是最有利的。”这样就能“使孩子从错误本身得到改过自新、不断提高的手段”。譬如,对那些“没有完成全部书写作业或没有尽力做好书写作业的学生,可以罚他们写或背某些补充作业”(I-aSalle管理》,205)。规训惩罚基本上与义务属于同一类型。它与其说是一种被践踏的法律的报复,不如说是对该法律的重申,而且是加倍地重申,以致于它可能产生的矫正效应不仅包括附带的赎罪和忏悔。这种矫正效应可以直接通过一种训练机制而获得。惩罚就是操练。

  4,在纪律中,惩罚仅仅是奖一罚二元体制的一个因素。此外,这种体制是在训练和矫正过程中运作的。教师“应该尽可能地避免使用惩罚,相反,他应该多奖励少惩罚。懒惰的学生与勤奋的学生一样,希望获得奖励比畏惧惩罚更能使他振奋。因此,当教师被迫使用惩罚时,如果他能先赢得孩子的心,是大有助益的”(Demia,17)。这种二元机制使得规训处罚具有某些特殊的做法。首先,关于行为和表现的定义是基于善与恶这两个对立的价值。在这里不是采用诸如刑事司法实践中简单地划出禁区的做法,而是讲究在正负两极之间的分配。一切行为都纳入介于好与坏两个等级之间的领域。其次,对这个领域进行量化,并据此制定一种计算方法,也是能够做到的。有了一种沿用至今的处罚计算,就可以做出每个人的处罚平衡表。学校的“司法”源于军队和工厂,但学校把这项制度大大地发展了。公教学校兄弟会设计了一套完整的奖励和补罚的体系:“学生可以使用奖励来免除补罚。……

  譬如,一个学生被要求完成作为一种补罚作业的四个或六个问题。他可以通过积累一定数量的奖励点数来免除这种补罚。教师可以规定每道题的点数。……因为奖励相当于一定数量的点数,教师也有另外一些价值较小的点数,来给前一种点数找零头。譬如,一个孩子需要用六个点来免除一项补罚。他挣得一个有十个点的奖励。把这个交给教师,教师找给他四个点。其它以此类推”(I-aSalle《管理》,自156页起)。在此我们看到的是赦免制度的移植。通过这种奖励与借支的量化与循环,借助正负点的连续计算,规训机构排列出“好的”与“坏的”对象的等级顺序。由此,一种无休止惩罚的微观管理就造成了一种分殊化。这种分殊化不仅仅是对行为的区分,而且是对人员本身及其种类、潜力、水准或价值的区分。通过对行为进行精确的评估,纪律就能“实事求是”地裁决每个人。它所实施的处罚也被整合进对每个人的认识循环中。

  5.按等级分配具有两个作用:一是标示出差距,划分出品质、技巧和能力的等级;二是惩罚和奖励。这正是整顿秩序时惩罚的作用与裁决的特性。纪律仅仅用奖励给予回报,因而使人能得到晋升。它把这个过程颠倒过来作为惩罚。在“军事学院”,人们制定了一套复杂的“荣誉”级别体系。这种级别明显地表现在制服的细微变化上。体面或不体面的惩罚,是享有特权或丢脸的标志。与这种等级相联系,这种分等级的惩罚定期频繁地进行。官员、教师及其助手不考虑年龄或年级,就“学生的道德品质”与“他们的公认的表现”做出报告。第一等是“优秀生”,其标志是银肩章。他们享有被视为“真正军人”的荣誉。他们也因此享有受军事惩罚(逮捕甚至监禁)的权利。第二等是“良好生”,其标志是红绸银肩章。他们可以被逮捕和送进监狱,但也可以被关在囚笼里和罚跪。“中等生”有权佩带红色木肩章,除了上述刑罚,在必要时还要穿麻布丧服。最后一等是“劣等生”。其标志是一个褐色木肩章。“该等级学生将受到学院内使用的一切惩罚或被认为必要的一切惩罚甚至包括被单独囚禁在一间黑牢里。”此外,有时这个“耻辱”的等级还受到特殊条例的管理,“以致该等级学生将被与其他学生隔离开,总是穿着麻布丧服”。因为功过和优劣表现就能决定学生的地位,“后两个等级的学生将会以为,当别人承认他们的行为有变化和进步时,他们就能升入前两个等级和佩带其标志。同样,如果优良等级的学生松懈了,如果各种汇集起来的报告对他们不利,证明他们不配得到较高等级的奖励和特权,那么他们将被降级。……”惩罚级别应该趋向于消亡。“耻辱”等级的设立仅仅是为了消灭这个等级:“为了判断耻辱等级中表现好的学生改过自新的性质”,应该让他们重新进入较高等级,发还他们的制服,但是,在用餐和娱乐时,依然让他们与劣等生在一起。如果他们不能保持良好的表现,他们就被留在差生中。“如果他们在这个等级中和在这种混合中表现得令人满意,那么他们就完全脱离差生”(《国家档案》,MM658,1758年3月30日;MM666,1763年9月15日)。这样,这种等级惩罚就具有两种效果:一是根据能力和表现即根据毕业后的使用前途来编排学生;二是对学生施加经常性的压力,使之符合同一模式,使他们学会“服从、驯顺、学习与操练时专心致志,正确地履行职责和遵守各种纪律”。这样,他们就会变得大同小异,相差无几。

  总之,在规训权力的体制中,惩罚艺术的目的既不是将功补过,也不是仅仅为了压制。它进行五个阶段的运作。它把个人行动纳入一个整体,后者既是一个比较领域,又是一个区分空间,还是一个必须遵循的准则。它根据一个通用的准则来区分个人,该准则应该是一个最低限度,一个必须考虑的平均标准或一个必须努力达到的适当标准。它从数量上度量,从价值上排列每个人的能力、水准和“性质”。它通过这种“赋予价值”的度量,造成一种必须整齐划一的压力。最后,它划出能确定各种不同差异的界限,不规范者(军事学院的“耻辱”等级)的外在边界。在规训机构中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无休止惩戒具有比较、区分、排列、同化、排斥的功能。总之,它具有规范功能。

  因此,它在各个方面都不同于司法刑罚。后者的基本功能不是考虑一系列可观察的现象,而是诉诸必须记住的法律和条文。它不是区分每个人,而是根据一些普遍范畴来确定行为;不是排列等级,而仅仅是玩弄允许与禁止的二元对立;不是加以同化,而是对罪名做出一劳永逸的划分。规训机制掩藏着一种“规范处罚”。就其原则和功用而言,它不能划归法律刑罚。在规训建筑物中似乎永远设立着的小法庭,有时具有重大司法机构的戏剧形式。但我们不要因此产生误解。除了形式上的个别痕迹外,它并不把刑事司法机制加于日常存在的网络上,至少这不是它的基本作用。纪律吸收了一系列古老的做法,创造出一种新的惩罚功能。表面上看,小法庭似乎是重大司法机构的简陋的或讽刺性的复制品,但实际上却是新的惩罚功能在逐渐介入那个重大的外部机制。整个现代刑罚历史所显示的司法一人本主义功能并不是起源于人文科学对刑事司法的介入,不是起源于这种新的合理性所特有的或似乎与之俱来的人道主义所特有的要求。它起源于运用这些规范化裁决新机制的规训技术。规范(norm)的力量似乎贯穿在纪律之中。这是现代社会的新法则吗?我们可以说,自18世纪以来,它已与其它力量——律法、圣经、传统结合起来,并给它们划定新的界限。“规范的”被确定为教学中的强制原则,与此同时引出了一种标准化教育和建立了“师范学院”(ecolesnormales)。在组织一种全国性医生职业和一种能够贯彻统一的健康规范的医院系统的努力中,它得到确立。在使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标准化的努力中,它得到确立(关于这个问题,可参见Cangu比em的重要论述,171一191)。与监督一样并且与监督一起,规范化在古典时代末期成为重要的权力手段之一,因为曾经表示地位、特权和依附关系的标志正逐渐被一整套规范级别所取代,至少是以后者为补充。后者不仅表示在一个同质社会体中的成员资格,而且也在分类、建立等级制和分配等级中起一定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规范化力量是强求一律的。但由于它能够度量差距,决定水准,确定特点,通过将各种差异相互对应而使之变得有用,它也有分殊的作用。人们很容易理解规范力量是如何在一种形式平等的体系中起作用的,因为在一种同质状态中(这种状态就是一种准则),规范导致了各种个体差异的显现。这既是实用的要求,也是度量的结果。检查

  检查把层级监视的技术与规范化裁决的技术结合起来。它是一种追求规范化的目光,一种能够导致定性、分类和惩罚的监视。它确立了个人的能见度,由此人们可以区分和判断个人。这就是为什么在规训的各种机制中检查被高度仪式化的原因。检查把权力的仪式、试验的形式、力量的部署、真理的确立都融为一体。在规训程序的核心,检查显示了被视为客体对象的人的被征服和被征服者的对象化。权力关系和认识关系的强行介入在检查中异常醒目。这是被科学史研究者所冷落的古典时期的另一项革新。人们撰写有关对先天盲人、狼孩和受催眠者的实验的历史。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撰写更普遍、更富于变化、但也更有决定意义的检查(考试)的历史——它的仪式、方法、特点、作用、问答游戏、评定和分类体系?要知道,在这种微不足道的技术中可以发现一个完整的知识领域、一种完整的权力类型。人们常常谈论人文“科学”轻率地或画蛇添足地带有意识形态。然而,它们的这种技术手段,这种细微的操作模式(已经得到广泛传播——从精神病学到教育学,从疾病诊断到劳动雇用),这种司空见惯的检查方法,难道不是在一种机制中贯彻能够提取和建构知识的权力关系吗?这不仅发生在意识、观念的层面上和人们自以为了解的事物中,而且发生在能够造就知识,使知识变为政治干预的事物的层面上。

  18世纪末,造成医学的认识“解冻”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作为“检查”机构的医院组织起来了。巡诊仪式是其最明显的形式。17世纪,医院除了宗教、行政等管理外,又增加了来自外面的医生的视查。医生几乎不参与医院的日常管理。渐渐地,巡诊变得更有规律,更严格,特别是范围更大了。它变成医院功能中一个愈益重要的部分。1661年,巴黎主官医院要求医生每日巡诊。1687年,一名“预定”的医生每天午后检查一些重病人。18世纪的条例规定了巡诊的钟点和持续时间(至少2个小时),要求实行医生轮流巡诊制,以保证每天“甚至复活节”都有人巡诊。1771年,任命了一名医院医生,负责“在外来医生巡诊的间隔,日夜提供一切服务”(《主宫医院决议汇编》)。旧的不定期的走马观花变成了常规性的观察,从而使病人处于一种几乎无休止的受检查状态。这有两个后果:在内部等级系统中,原来作为一种外在因素的医生,开始超过宗教人员的地位,把后者排挤到检查技术中一个明确而次要的地位;“护士”类型出现了;与此同时,原来形同贫民院的医院,将要变成一个训练所,与知识相关的场所;它因此体现了一种权力关系的颠覆和一种知识系统的建构。“纪律严明”的医院变成医疗“规训”的物质样本。这种规训能够立刻抛弃其文本性,不是从作者一权威的传统,而是从不断受检查的对象的领域中找依据。

  与之类似的是,学校变成一种不断考试的机构。考试自始至终伴随着教学活动。它越来越不是学生之间的较量,而是每个人与全体的比较。这就有可能进行度量和判断。公教学校兄弟会希望在一周里每天对学生进行考试:第一天考拼写,第二天考算术,第三天上午考教义问答,下午考书写,等等。此外,每月应举行一次考试,以挑选出有资格让督察员考核的学生(I-aSalle,《管理》,160)。自1775年起,桥梁堤坝学院(EcoledesPoutsetChaussees)每年有16次考试:数学、建筑学和绘图各考三次,写作考两次,石工、建筑风格、勘测、水平测量、建筑估算各考一次。考试不仅仅标志着一个学徒期的结束,而且成为一个永久的因素。通过一种不断重复的权力仪式,考试被编织在学习过程中。考试使教师在传授自己的知识的同时,把学生变成了一个完整的认识领域。在行会传统中,学徒期以考试为结束,考试证明了一种已获得的能力——“出师”证明知识的传授已经完成。与此相反,学校中的考试是一个永恒的知识交换器。它确保知识从教师流向学生,但它也从学生那里取得一种供教师用的知识。学校变成为发展教育学的地方。正如医院检查的程序使得医学认识“解冻”,“考试型”学校的时代标志着一种科学的教育学的开端。军队历史上的检阅和不停的反复运动的时期,标志着一种庞大的战术知识的发展。这种知识在拿破仑战争时代发挥了作用。

  检查导入了一个完整的机制。这种机制把一种知识形成类型与一种权力行使方式联系起来。

  1.检查把可见状态转换为权力的行使。在传统中,权力是可见、可展示之物,而且很矛盾的是,它是在调动自己力量的运动中发现自己力量的本原。受权力支配的人只能留在阴影之中。他们只能从被让与的部分权力或者从他的暂时拥有的部分权力的折光中获得光亮。但是,规训权力是通过自己的不可见性来施展的。同时,它却把一种被迫可见原则强加给它的对象。在规训中,这些对象必须是可见的。他们的可见性确保了权力对他们的统治。正是被规训的人经常被看见和能够被随时看见这一事实,使他们总是处于受支配地位。此外,检查是这样一种技术,权力借助于它不是发出表示自己权势的符号,不是把自己的标志强加于对象,而是在一种使对象客体化的机制中控制他们。在这种支配空间中,规训权力主要是通过整理编排对象来显示自己的权势。考试可以说是这种客体化的仪式。

  在此之前,政治仪式的作用一直是造成过分的但也受到控制的权力表现。这是一种权势的炫耀、一种夸大的和符号化的“消费”。权力通过它而焕发活力。它总是在某种程度上与庆祝胜利相联系。君主的庄严出场总是带有献祭、加冕和凯旋的某种因素。甚至葬礼也伴有展示权力的全部场面。但是,规训有自己的仪式。它不是凯旋仪式,而是检阅、“阅兵”。这是一种大张旗鼓的检查形式。在这种仪式中,受检阅者作为“客体对象”而呈现,供仅仅表现为凝视的权力来观看。他们并非直接感受到君主权力的形象,而是仅仅感受到它对他们已经变得十分清晰和驯顺的肉体的影响,而且还是通过复制品。1666年3月15日,路易十四举行第一次军事检阅。受阅者有18000人。这是“路易十四在位年间最壮观的行动之一”。据说,它“使整个欧洲都惴惴不安”。几年后,制作了一个徽章来纪念这个事情(见JllCquot,50一54)。纪念章上有“振兴军纪”的文字和“迎胜利演习”的图形。在图的右方,国王右腿向前,持杖指挥操练。在左方,几行士兵眉眼清晰,纵深排列。他们的右手平举与肩部同高,手持直立的步枪,右腿稍稍向前,左脚向外。在地面上,有几条线垂直相交,构成几个长方形,指示操练的不同阶段和位置。纪念章背景是一幅古典主义建筑图。宫殿的圆柱是士兵队列和直立步枪的延伸,地面是操练线的延伸。但是,在建筑物顶部的横杆上面是舞蹈造型:线条曲折,姿势匀称,衣裙细致。大理石云纹是统一而和谐的运动线条,但是人物则被凝固为整齐划一的队列与线条。这是一种精心设计的对比统一体。建筑物和构图在顶端释放出自由的舞蹈造型,但对地面上被规训的人则用秩序的准则和几何学来加以限制。这是权力的圆柱。米哈伊尔大公(GrandDukeMikhail)在让一支团队举手站立一个小时后,评论道:“很好,只是他们还在呼吸”(KroPotkin,8.转引自G.Cauguilhcm)。

  让我们把这个徽章当作一个时期的证据。在这个时期,既矛盾又意味深长的是,君主权力的最耀眼的形象正在与规训权力的仪式的出现结合起来。君主难得的可见状态变成臣民必不可免的可见状态。正是在规训;运作中的这种可见状态的转化,将会保证权力的行使,即使权力以最低级的形式出现。我们正在进入无穷尽的检查和被迫客体化的时期。

  2.检查也把个体引入文件领域。检查留下了一大批按人头、按时间汇集的详细档案。检查不仅使人置于监视领域,也使人置于书写的网络中。它使人们陷入一大批文件中。这些文件俘获了人们,限定了人们。检查的程序总是同时伴有一个集中登记和文件汇集的制度。一种“书写权力”作为规训机制的一个必要部分建立起来。在许多方面它都仿照了传统的文版方法,但它也有独特的技巧和重大革新,其中涉及到识别、通知或描述的方法。这是军队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在军队里需要杜绝逃兵,避免重复注册,纠正军官上报的虚假“信息”,了解每一个人的表现和价值,确定失踪者或死亡者的减员数额。这也是医院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在医院里需要辨认病人,驱逐装病者,跟踪疾病的变化,研究治疗效果,确定类似的病例和流行病的起源。这也是教学机构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在那里必须确定每个人的能力和水平及其可能利用的因素:“名册能使任何一个人了解孩子们在学校期间的品行,在信仰、教义和知识方面的进步”(M.1.0.B,64)。

  于是,一系列有关规训个体的符码形成了,从而有可能通过同质化来录泽由检查所确定的个人特征,如信号的物理符码,病症的医学符码,行为和表现的教育或军事符码(法典)。这些符码不论在质还是在量上都是简陋的。但是,它们标志着个人在权力关系中“形式化”的第一阶段。

  规训书写的其它革新涉及到这些因素的相互关联,文件的积累和序列化以及比较领域的建立。通过比较,进行分类、形成范畴、确定平均水准和规范。18世纪的医院尤其成为文版方法的大实验室。记录的保管、归纳整理及在巡诊时的流通,医生与行政人员例会上的比较核对,数据的上报(向医院的中心机构或贫民院总署),一个医院、一个城镇甚至全国的疾病、治疗和死亡情况的统计,这些都成为使医院纳入规训喇度的过程的一个部分。在一个良好的医疗“规训”(在这个词的双关意义上,即纪律和学科)所应具备的各种基本条件中,应该包括书写程序。后者应使个人资料得以纳入各种累积系统,而不致遗失,应使个人纳入总的记录中并且使每个人的检查数据都会影响总的计算。

  由于检查伴有一套书写机制,检查就造成了两种相互关联的可能性:首先是把个人当作一个可描述、可分析的对象,这样做不是为了像博物学家对待生物那样把人简化为“种”的特征,而是为了在一种稳定的知识体系的监视下,强调人的个人特征、个人发育、个人能力;其次是建构一个比较体系,从而能够度量总体现象,描述各种群体,确定累积情况的特点,计算个人之间的差异及这些人在某一片“居民”中的分布。

  这些有关记录、登记、建立档案、分类制表的琐碎技术对于我们来说已是司空见惯的了,但在当时关于个人的科学的认识“解冻”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人们无疑会提出一个亚里士多德式的问题:一种研究个人的科学能够合理而合法地成立吗?重大的问题或许需要有重大的解决办法。然而,这里涉及的是一个较小的历史问题,即在接近18世纪末时一般可称为“临床”科学的事物的出现问题。这是有关个别描述、交叉检查、既往病历、“档案”如何进入科学话语的一般运作的问题。对于这个简单的事实问题,人们无疑必须给予一个不那么“高雅”的回答:人们应该探究这些书写和登记的程序,人们应该探究检查的机制,探究规训机制与一种新的支配肉体的权力的构成。关于人的科学就是这样诞生的吗?这一点或许可以在这些“不登大雅之堂”的档案中得到解答。对肉体、姿势和行为进行强制的现代方式就源出于此。

  3.由各种文陵技术所包围的检查把每一个人变成一个“个案”。这种个案同时既成为一门知识的对象,又成为一种权力的支点。个案不再是决疑法或法理学中的那种确定一种行为并能修改对某一准则的运用的一组证据。它就是那个可描述、判断、度量及与他人比较的具有个性的人。而且,它也是那个必须加以训练、教养、分类、规范化、排斥等等的个人。

  长期以来,普通的个性——每个人的日常个性——一直是不能进入描述领域的。被注视、被观察、被详细描述、被一种不间断的书写逐日地跟踪,是一种特权。一个人的编年史、生话报道、死后的历史研究,是他的权力象征仪式的一部分。规训方法颠倒了这种关系,降低了可描述个性的标准,并从这种描述中造就了一种控制手段和一种支配方法。描述不再是供未来回忆的纪念碑,而是供不备之需的文件。而且,这种新的描述是最鲜明的,因为规训结构是很严格的。自18世纪起,与规训机制的发展曲线相一致,儿童、病人、疯人、囚徒都愈益容易成为个别描述和生平记载的对象。这种把现实生活变成文字的做法不再是把人英雄化,而是一种客观化和征服。如同国王的编年史或绿林好汉的传奇一样,精神病人或罪犯的经过仔细核对的生平也属于具有某种政治功能的书写内容,但是所使用的权力技巧截然不同。

  由于检查是同时从仪式上和“科学”上对个人差异的确定,是用每个人的特点来确定这个人(与典礼不同,典礼是用具有各种标志的场面展示地位、门第、特权和职务),检查就清晰地标示了一种新的权力运行方式的出现。在这种方式中,每个人都获得自己的个性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身份标志,他通过这种身份与表现他和使他成为“个案”的特征、计量、差距、“标志”联系起来。

  最后,检查处于使个人成为权力的后果与对象,知识的后果与对象的程序的中心位置。由于检查将层级监视与规范化裁决结合起来,就确保了重大的规训功能:分配和分类,最大限度地榨取力量与时间,连续的生成积累,最佳的能力组合,以及随之而来的对具有单元性、有机性、创生性和组合性的个性的制作。由于有了它,那些纪律也被仪式化了。可以说,这些纪律是一种针对个人差异的权力运作方式。

  各种纪律的出现,标志着个人化的政治轴心被颠倒的时代。在某些社会里,即在封建制度是唯一样板的社会里,可以说,在君权得以施展的地方和权力的较高等级中,个人化的程度最高。一个人拥有的权力或特权越多,就越能通过礼仪、文字报道或形象化的复制品标示出他个人。表明某人属于某种血缘集团的“姓氏”和家谱,展示非凡能力并被文学记载所传扬的丰功伟绩,标志着行之有效的权力关系的典礼,留芳百代的纪念碑或捐赠,奢侈铺张的开销,错综复杂的效忠与宗主关系,所有这些都是导致“上升”的个人化的方式。相反,在一个规训制度里,个人化是一种“下降”。随着权力变得愈益隐蔽、愈益有效,受其影响的人趋向于更强烈的个人化。权力的行使所借助的是监视而不是盛大仪式,是观察而不是纪念性文字,是以“规范”为参照物的比较度量而不是以祖先为参照物的家谱,是“差距”而不是功绩。在一个规训制度中,儿童比成年人更个人化,病人比健康人更个人化,疯人和罪犯比正常人和守法者更个人化。在上述的每一种情况中,我们文明中的个人化机制更偏向于前一种人。当人们想使健康、正常和守法的成年人个人化时,总是要问他身上有多少童心,潜藏着何种秘密的疯癫,他曾想犯下什么重大罪行。所有使用“PSyCh。-”(精神或心理)这一词根的科学、分析和实践,都起源于这种个人化程序的历史性颠倒。当个性形成的历史一仪式机制转变为科学一规训机制、规范取代了血统、度量取代了身份、从而用可计量的人的个性取代了值得纪念的人的个性时,也正是一种新的权力技巧和一种新的肉体政治解剖学被应用的时候。此外,如果说从中世纪早期到现在,“冒险”是一种对个性的记载,是从史诗到小说、从高贵的行为到隐秘的特立独行、从漫长的离乡背井到对童年的内心探索、从战场厮杀到沉迷幻想的过渡,那么它也记录了一个规训社会的形成。我们童年的冒险不再体现在《可爱的小亨利})中,而是表现为“小汉斯”的不幸遭遇。今天的《玫瑰传奇》(RomanceVtheRose)”是由玛丽·巴恩斯(M。ryB。me)”撰写的;朗斯洛(L。nc1。)”已被施赖贝尔法官OudgeSc5re5er)”所取代。

  人们常说,以个人为构成元素的社会模式是从契约与交换的抽象法律形式中借鉴而来的。按照这种观点,商业社会被说成是孤立的合法主体的契约结合。情况或许如此。诚然,17世纪和18世纪的政治学说往往似乎遵循着这种公式。但是,不应忘记,当时还存在着一种将个人建构成与权力和知识相关的因素的技术。个人无疑是一种社会的“意识形态”表象中的虚构原子。但是他也是我称之为“规训”的特殊权力技术所制作的一种实体。我们不应再从消极方面来描述权力的影响,如把它说成是“排斥”、“压制”、“审查”、“分离”、“掩饰”、“隐瞒”的。实际上,权力能够生产。它生产现实,生产对象的领域和真理的仪式。个人及从他身上获得的知识都属于这种生产。从规训的小诡计中谋取这种权力,难道不是做得有些过分吗?这些诡计怎么会产生这么大范围的影响呢?

第三章 全景敞视主义

  根据17世纪末颁布的一道命令,当一个城市出现瘟疫时,应采取下列措施问]。

  首先,实行严格的空间隔离:封闭城市及其郊区,严禁离开城市、违者处死,捕杀一切乱窜的动物;将城市分成若干区,各区由一名区长负责。每条街道由一名里长负责,严密监视该街事务;如果他离开该街,将被处死。在规定的一天,所有的人都必须待在家里,违者处死。里长本人从外面挨家挨户地锁门;他带走钥匙,交给区长;区长保管钥匙直到隔离期结束。每个家庭应备好口粮。但是沿街也设立了通向各所房子里的木制小通道,这样每个人都可以收到分配的面包和酒,同时又不与发放食物者和其他居民发生联系。肉、鱼和草药将用滑轮和篮子送进各家。如果人们必须离开住所,那就要实行轮流的办法,避免相遇。只有区长、里长和卫兵可以在街上走动,另外还有在被传染的房子、尸体之间活动的“乌鸦”。后者是些人们不管其死活的人。这些“穷人搬运病人、埋葬死人、清除污物以及做许多其它的下贱工作”。这是一个被割裂的、静止冻结的空间。每个人都被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如果他移动,就要冒生命危险,或者受到传染或者受到惩罚。

  监督不停地进行着。到处都是机警的监视目光:“一支由可靠的军官和富人指挥的民兵队伍”,在各个出入口、市政厅和各个区进行警戒,以确保民众的服从和长官的绝对权威,“还严防一切混乱、偷盗和勒索”。在每个城门应设一个观察站,在每个街口设几个哨兵。每天,区长巡视所负责的地区,了解里长是否履行了职责、居民是否有不满之处。他们应“监视他们(居民)的行动”。每天,里长也深入所负责的街道,在每所房子前停下,让所有的居民都在窗口露面(住在面对院子方向的居民应分得一个面向街道的窗户,只有他们可在露面时使用)。他呼喊每个人的名字,了解每个人的状况——“因有死刑的威胁,居民会被迫说出真实情况”。如果有人不在窗口露面,里长应该追问原因:“这样,他会很容易发现是否有死人或病人被隐藏起来”。每一个锁在这种笼子中的人,每一个在各自窗口处的人,都要回答点名和在追问时露面——这是对生者和死者的大检查。

  这种监视建立在一种不断的登记体制的基础上:里长向区长报告,区长向市长报告。从“锁门”之时起,每个城市居民的角色就被逐个确定了。“每个人的姓名、年龄、性别”都被登记注册。登记册一份交给区长,一份交给市政厅,另一份供里长每日点名用。在巡视中所能了解的一切情况——死亡、病情、抱怨、异常现象——都被记录下来,转达给区长和市政长官。市政长官对医疗处理握有完全的控制权。他们指定一名医生负责。未获得该医生的便条,任何医生不得治疗病人,任何药剂师不得为病人配药,任何神父不得拜访病人。这是为了“防止有人背着市政长官隐藏传染病人或与这种病人打交道”。病情记录应该不断地汇总。每个人的病情和死亡都要经过权力当局,经过他们所做的记录和决定。

  在隔离五六天后,开始对每所房子逐一地清理消毒。每所房子的居民都要离开。在每间屋子里,“家具和财物”都堆到高处或悬在空中。房间四周撒上香料。在用蜡把门窗乃至领孔封好后,点燃香料。香料燃烧时,整所房子被封闭起来。完成这项工作的人在出口处受到检查,“当着住户的面,看他们是否在身上藏有进来时所没有的东西”。四个小时后,住户被允许回家。

  这种封闭的、被割裂的空间,处处受到监视。在这一空间中,每个人都被镶嵌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任何微小的活动都受到监视,任何情况都被记录下来,权力根据一种连续的等级体制统一地运作着,每个人都被不断地探找、检查和分类,划入活人、病人或死人的范畴。所有这一切构成了规训机制的一种微缩模式。用以对付瘟疫的是秩序。秩序的功能就在于清理各种混乱。当肉体混杂在一起时,疾病就得以传播。当恐惧和死亡压倒了禁令时,罪恶就会滋长。秩序借助一种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权力,确定了每个人的位置、肉体、病情、死亡和幸福。那种权力有规律地、连续地自我分权,以致能够最终决定一个人,决定什么是他的特点、什么属于他,什么发生在他身上。瘟疫是一种混合,规训是一种解析。规训施展自己的权力来对付瘟疫。围绕着瘟疫形成了一批欢度节目的文学作品:法律中止,禁忌全无,时间冻结,肉体不分贵贱地混杂在一起,每个人都揭去面具,抛弃了过去据以相互辨认的法定身份和形象,露出一副全然不同的真相。但是,也有一种与此截然相反的关于瘟疫的政治梦想:瘟疫期间不是集体的狂欢节,而是严格的隔离;非但法律没有遭到践踏,相反,通过确保权力毛细渗透功能的完整等级网络,管理控制甚至深入到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不存在戴上又摘掉的面具,只有对个人的“真实”姓名、“真实”位置、“真实”肉体、“真实”病情的排定。瘟疫作为一种既是真实的又是想像的混乱形式,有其医疗的和政治的相关规训方法。在规训机制背后,可以发现关于“传染病”、瘟疫、造反、犯罪、流浪、开小差以及在动乱之时出现与消失、生存与死亡的人们的种种挥之不去的记忆。

  如果说,麻疯病人引起了驱逐风俗,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大禁闭”的原型和一般形式,那么可以说,瘟疫引出了种种规训方案。它不是要求将大批的人群一分为二,而是要求进行复杂的划分、个人化的分配、深入地组织监视与控制、实现权力的强化与网络化。麻疯病人被卷入一种排斥的实践,放逐一封闭的实践。他被遗弃在一片无须加以分解的混饨之中,等待毁灭。瘟疫患者则被卷入一种精细的分割战术中。在这里,个人的区分是一种权力挤压的后果,这种权力自我扩展、自我衍生和连接。一方面是大禁闭,另一方面是规训。一方面是麻疯病人及对他的隔离,另一方面是瘟疫及对它的分割。前者是被打上印记,后者是受到解析和分配。放逐麻疯病人和制止瘟疫所伴随的政治梦想并不是一样的。前者是一个纯洁的共同体,后者是一个被规训的社会。在行使统治人的权力、控制人际关系、清理有害的人员混杂方面,二者的方式不同。瘟疫流行的城镇,应完全被一个层级网络、监视、观察和书写所覆盖;一种广延性权力以一种确定无误的方式统治每个人的肉体,使该城镇变得静止不动。这就是一个治理完善的城市的乌托邦。瘟疫(至少被视为一种可能性)是人们在理想地确定规训权力运作的过程中的一个考验。为了使权利和法律能够完全按照理论运作,法学家陷于关于自然状态的想像;为了看到完美的纪律发挥作用的情况,统治者设想了瘟疫状态。作为规训方案的基础,瘟疫意象代表了一切混乱无序状态,正如被切断一切与人的接触的麻疯病人的意象,构成各种排斥方案的基础。

  它们是不同的方案,但并非互不相容。我们看到它们逐渐汇集在一起。19世纪的一个特有的现象就是,将规训分割的权力技巧应用于以麻疯病人为其象微性居民的排斥领域(乞丐、流浪汉、疯人和不守法者是其真实的居民)。把“麻疯病人”当作“瘟疫受害者”,对混杂的拘留空间进行精细的规训分割,同时使用权力特有的解析分配方法,区分被排斥者的个性,但是使用个人化方法是为了标示排斥,这一切就是自19世纪初起在精神病院、妓女收容院、教养所、少年犯教养学校以及某种程度上在医院中规训权力的常规运作情况。一般说来,一切实行对个人的控制的权力机构都按照双重模式运作,即一方面是二元划分和打上标记(疯癫/心智健全;有害/无害;正常/反常);另一方面是强制安排,有区别的分配(他是谁,他应该在哪里,他应该如何被描述,他应该如何被辨认,一种经常性监视应如何以个别方式来对待他,等等)。一方面,麻疯病人被当作瘟疫受害者,个人化规训战术被应用到被排斥者身上;另一方面,规训控制的普遍化导致给“麻疯病人”打上标志,并调动起双重的排斥机制来对付他。不断地划分正常人和非正常人,使所有的人都纳入这种划分,是把对付麻疯病人的非此即被、打上标记、予以放逐的方法应用到完全不同的对象上。这使我们想到了我们这个时代。由于有了一系列度量、监视和矫正非正常人的技术和制度,就使因恐惧瘟疫而产生的规训机制得以施展。直至今天布置在非正常人周围的、旨在给他打上印记和改造他的各种权力机制,都是由这两种形式构成的,都间接地来自这两种形式。

  边沁(Bentham)的全景敞视建筑(panopticon)“是这种构成的建筑学形象。其构造的基本原理是大家所熟知的:四周是一个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钦望塔。晚望塔有一圈大窗户,对着环形建筑。环形建筑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每个囚室都贯穿建筑物的横切面。各囚室都有两个窗户,一个对着里面,与塔的窗户相对,另一个对着外面,能使光亮从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然后,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中心降望塔安排一名监督者,在每个囚室里关进一个疯人或一个病人、一个罪犯、一个工人、一个学生。通过逆光效果,人们可以从降望塔的与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观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小人影。这些囚室就像是许多小笼子、小舞台。在里面,每个演员都是芬芳于立,各具特色并历历在目。敞视建筑机制在安排空间单位时,使之可以被随时观看和一眼辨认。总之,它推翻了牢狱的原则,或者更准确地说,推翻了它的三个功能——封闭、剥夺光线和隐藏。它只保留下第一个功能,消除了另外两个功能。充分的光线和监督者的注视比黑暗更能有效地捕捉囚禁者,因为黑暗说到底是保证被囚禁者的。可见性就是一个捕捉器。

  从一开始,作为一种消极结果,这就有可能避免出现那些挤作一团、鬼哭狼嚎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禁闭所可以看到,曾被戈雅(Goya)”表现在画面上,也曾被霍华德(Howard)描述过。每个人都被牢靠地关在一间囚室里,监督者可以从前面看到他。而两面的墙壁则使他不能与其他人接触。他能被观看,但他不能观看。他是被探查的对象,而绝不是一个进行交流的主体。他的房间被安排成正对着中心降望塔,这就使他有一种向心的可见性。但是环形建筑被分割的囚室,则意味着一种横向的不可见性。正是这种不可见性成为一种秩序的保证。如果被囚禁者是一些罪犯,就不会有阴谋串通的危险,集体逃跑的举动、新的犯罪计划、相互的坏影响。如果他们是病人,就不会有传染的危险。如果他们是疯人,就不会有彼此施暴的危险。如果他们是学生,就不会有抄袭、喧闹、闲聊和荒废时间的现象。如果他们是工人,就不会有混乱、盗窃、串通以及任何降低工作效率和质量、造成事故的心不在焉现象。挤作一团的人群、多重交流的场所、混在一起的个性、集体效应被消除了,被一种隔离的个性的集合所取代。从监督者的角度看,它是被一种可以计算和监视的繁复状态所取代。从被囚禁者的角度看,它是被一种被隔绝和被观察的孤独状态所取代(Ben山am,60一64)。

  由此就产生了全景敞视建筑的主要后果: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这样安排为的是,监视具有持续的效果,即使监视在实际上是断断续续的;这种权力的完善应趋向于使其实际运用不再必要;这种建筑应该成为一个创造和维系一种独立于权力行使者的权力关系的机制。总之,被囚禁者应该被一种权力局势(powersituation)所制约,而他们本身就是这种权力局势的载体。对于实现这一点来说,被囚禁者应该受到的监督者的不断观察既太多了,又太少了。太少了,是因为重要的是使他知道自己正在受到观察;太多了,是因为他实际上不需要被这样观察。有鉴于此,边沁提出了一个原则:权力应该是可见的但又是无法确知的。所谓“可见的”,即被囚禁者应不断地目睹着窥视他的中心照望塔的高大轮廓。所谓“无法确知的”,即被囚禁者应该在任何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被窥视。为了造成监督者的在与不在都不可确知,使被囚禁者在囚室中甚至不能看到监督者的任何影子,按边沁的设想,不仅中心瞻望厅的窗户应装上软百叶窗,而且大厅内部应用隔板垂直交叉分割,在各区域穿行不是通过门,而是通过曲折的通道。这是因为任何一点音响,一束光线甚至半开的门的光影都会暴露监督者的存在。全景敞视建筑是一种分解观看/被观看二元统一体的机制。在环形边缘,人彻底被观看,但不能观看;在中心瞻望塔,人能观看一切,但不会被观看到。

  这是一种重要的机制,因为它使权力自动化和非个性化,权力不再体现在某个人身上,而是体现在对于肉体、表面、光线、目光的某种统一分配上,体现在一种安排上。这种安排的内在机制能够产生制约每个人的关系。君主借以展示其过剩权力的典礼、礼节和标志都变得毫无用处。这里有一种确保不对称、不平衡和差异的机制。因此,由谁来行使权力就无所谓了。随便挑选出的任何人几乎都能操作这个机器,而且总管不在的时候,他的亲属、朋友、客人甚至仆人都能顶替(Ben山am,45)。同样,他怀有什么样的动机也是无所谓的,可以是出于轻浮者的好奇心,也可以是出于孩子的恶作剧,或是出于哲学家想参观这个人性展览馆的求知欲,或是出于以窥探和惩罚为乐趣的人的邪恶心理。匿名的和临时的观察者越多,被囚禁者越会被惊扰,也越渴望知道自己是否被观察。全景敞视建筑是一个神奇的机器,无论人们出于何种目的来使用它,都会产生同样的权力效应。

  一种虚构的关系自动地产生出一种真实的征服。因此,无须使用暴力来强制犯人改邪归正,强制疯人安静下来,强制工人埋头干活,强制学生专心学问,强制病人遵守制度。边沁也感到惊讶的是,全景敞视机构会如此轻便:不再有铁栅,不再有铁镣,不再有大锁;只需要实行鲜明的隔离和妥善地安排门窗开口。旧式厚重的“治安所”比ouseofsecurity)及其城堡式建筑,将会被具有简单、经济的几何造型的“明辨所”(houseofcertaity)所取代。权力的效能,它的强制力,在某种意义上,转向另一个方面,即它的应用外表上。隶属于这个可见领域并且意识到这一点的人承担起实施权力压制的责任。他使这种压制自动地施加于自己身上。他在权力关系中同时扮演两个角色,从而把这种权力关系铭刻在自己身上。他成为征服自己的本原。因此,外在权力可以抛弃其物理重力,而趋向于非肉体性。而且,它越接近这一界限,它的效应就越稳定、越深入和越持久。这是一个避免任何物理冲撞的永久性胜利,而且胜利的结局总是预先已决定了的。

  边沁没有说明他的设计方案是否受到勒沃(I。eVaux)”设计的凡尔赛动物园的启发。这最早的动物园与一般的动物园不同。它的各个展览点不是散布在一个公园里(I-。isel,104一107)。其中心是一个八角亭,第一层只有一个房间,是国王的沙龙。八角亭的一面是入口,其它各面开着大窗户,正对着七个关各种动物的铁笼。到边沁的时代,这种动物园已经消失了。但是,我们在全景敞视建筑方案中看到了类似的兴趣,即对个别观察、分门别类,以及空间分解组合的兴趣。全景敞视建筑就是一个皇家动物园。人取代了动物,特定的分组取代了逐一分配,诡秘的权力机制取代了国王。除了这点区别之外,全景敞视建筑也完成着一个博物学家的工作。它使人们有可能确定各种差异:对于病人,可以观察每个人的病症,又不使病床挤在一起,不会让污浊空气散播,不会有检查台上的传染后果;对于学生,可以观察其表现(不会有任何做假和抄袭),评定其能力和特点,进行严格的分类,而且可以根据正常发展情况,将“懒惰和固执者”与“低能弱智者”区分开;对于工人,可以记录每个人的能力,比较完成每项任务所用的时间,以及计算口工的工资(Bentham,60一64)。

  除了监视功能,全景敞视建筑还是一个实验室。它可以被当作一个进行试验、改造行为、规训人的机构;可以用来试验药品,监视其效果;可以根据犯人罪行和特点,试验不同的惩罚方法,寻找最有效的方法;可以同时教不同的工人学会不同的技术,以确定最佳技术;可以进行教学试验,尤其是可以利用孤儿重新采用有重大争议的隔绝教育。人们将能看到,当他们长到16至18岁,被放到其他少男少女中时,会发生什么情况。人们将能验证,是否像爱尔维修(Helve-titJS)”所想的那样,每个人都有同样的学习能力。人们将能跟踪“任何可被观察的观念的系谱”。人们将能用不同的思想体系来教育儿童,使某些儿童相信,二加二不等于四或月亮是一块奶酪,当他们长到20岁至25岁时,再把这些青年放到一起。那时,人们将会进行比花费昂贵的布道或讲课有更大价值的讨论。人们将至少有一次机会在形而上学领域里有所发现。全景敞视建筑是一个对人进行实验并十分确定地分析对人可能进行的改造的优越场所。全景敞视建筑甚至是一个能够监督自身机制的结构。在中心脾望塔,总管可以暗中监视所有的下属雇员:护土、医生、工头、教师、狱卒。他能不断地评定他们,改变他们的行为,要求他们使用他认为最好的方法。甚至,总管本人也能被观察。一名巡视员出其不意地来到全景敞视建筑的中心,一眼就能判断整个机构是如何运作的,任何情况都瞒不过他。而且,总管被关在这个建筑机制的中心,他自己的命运不也就与该机制拴在一起了吗?一个使传染病得以散播的无能医生将是传染病的第一个牺牲者,一个无能的监狱长或工厂经理也将是暴动的第一个牺牲者。全景敞视建筑的主人说:“由于我设计了各种联系纽带,我自己的命运也被我挂在那些纽带上”(Bentham,177)。全景敞视建筑像某种权力实验室一样运作。由于它的观察机制,它获得了深入人们行为的效能。随着权力取得的进展,知识也取得进展。在权力得以施展的事物表面,知识发现了新的认识对象。

  瘟疫袭扰的城市与全景敞视机构二者之间有重大差异。它们相隔一个半世纪之遥,标志着规训方案的变化。前者有一个特殊的形势:权力被动员起来反对一种超常的灾难。它使自己无所不在,处处可见。它创造各种新机制。它进行区分、冻结和分割。它在一段时间里构建出一种既是反城市(counter-city)又是理想社会(perfectsociety)的东西。它进行一种理想的功能运作,但这种功能运作归根结底与它所反对的灾难一样陷于一种简单的非生即死的二元关系:运动者带来死亡,因此,人们要杀死运动者。反之,全景敞视建筑应该被视为一种普遍化的功能运作模式,一种从人们日常生活的角度确定权力关系的方式。毫无疑问,边沁是把它当作一种自我封闭的特殊制度提出来的。但是,完全自我封闭的乌托邦已经够多了。与在皮拉内西(Piranesi)“的版画上可以看到的刑具狼藉的监狱废墟相反,全景敞视建筑展示了一种残酷而精巧的铁笼。事实上,甚至到了我们现代,它还会产生许许多多设计中的或已实现的变种。这就表明了它在近二百年的时间里是多么强烈地刺激起人们的想像力。但是,全景敞视建筑不应被视为一种梦幻建筑。它是一种被还原到理想形态的权力机制的示意图。它是在排除了任何障碍、阻力或摩擦的条件下运作的,因此应被视为一种纯粹的建筑学和光学系统。它实际上是一种能够和应该独立于任何具体用途的政治技术的象征。

  它在使用上具有多种价值。它可以用于改造犯人,但也可以用于医治病人、教育学生、禁闭疯人、监督工人、强制乞丐和懒惰者劳动。它是一种在空间中安置肉体、根据相互关系分布人员、接等级体系组织人员、安排权力的中心点和渠道、确定权力干预的手段与方式的样板。它可以应用于医院、工厂、学校和监狱中。凡是与一群人打交道而又要给每个人规定一项任务或一种特殊的行为方式时,就可以使用全景敞视模式。除了做必要的修改外,它适用于“建筑物占用的空间不太大,又需要对一定数量的人进行监督的任何机构”(Ben山am,40;边沁是把罪犯教养所当作首要的例证,这是因为它需要实现许多不同的功能——安全监护、禁闭、隔离、强制劳动和教育)。

  在任何一种应用中,它都能使权力的行使变得完善。它是通过几种途径做到这一点的。它能减少行使权力的人数,同时增加受权力支配的人数。它能使权力在任何时刻进行干预,甚至在过失、错误或罪行发生之前不断地施加压力。在上述条件下,它的力量就表现在它从不干预,它是自动施展的,毫不喧哗,它形成一种能产生连锁效果的机制。除了建筑学和几何学外,它不使用任何物质手段却能直接对个人发生作用。它造成“精神对精神的权力”。因此,全景敞视模式使任何权力机构都强化了。它能使后者更为经济(在物质、人员和时间上)。它通过自己的预防性能、连续运作和自动机制使后者更有效率。这是一种从权力中“史无前例地大量”获得“一种重大而崭新的统治手段”的方法,“其优越性在于它能给予被认为适合应用它的任何机构以极大的力量”(Bentham,66)。

  这是一个在政治领域中“一通百通”的例子。它实际上能被纳入于任何职能(教育、医疗、生产、惩罚)。当它与这种职能紧密联系在一起时,它能增加后者的效果。它能形成一种混合机制,在这种机制中,权力关系(和知识关系)能够被精细入微地调整,以适应需要监督的各种过程。它能在“过剩的权力”与“过剩的生产”之间建立一种正比关系。总之,它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安排一切,即权力的施展不是像一种僵硬沉重的压制因素从外面加之于它所介入的职能上,而是巧妙地体现在它们之中,通过增加自己的接触点来增加它们的效能。全景敞视机制不仅仅是一种权力机制与一种职能的结合枢纽与交流点,它还是一种使权力关系在一种职能中发挥功能,使一种职能通过这些权力关系发挥功能的方式。边沁在《全景敞视监狱》的前言中一开始就列举了这种“监视所”可能产生的益处:“道德得到改善,健康受到保护,工业有了活力,教育得到传播,公共负担减轻,经济有了坚实基础,济贫法的死结不是被剪断而是被解开,所有这一切都是靠建筑学的一个简单想法实现的!”(Bentham,39)

  此外,按照这种机构的设计,其封闭性并不排除有一种外来的持久存在。我们已经看到,任何人都可以来到中心降望塔,行使监视功能,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清楚地了解监视的运作方式。实际上,任何全景敞视机构,即便是像罪犯教养所那样严格地封闭,都可以毫无困难地接受这种无规律的、经常性的巡视——不仅是正式的巡视员的而且是公众的巡视。任何社会成员都有权来亲眼看看学校、医院、工厂、监狱的运作情况。因此,全景敞视机构所造成的权力强化不会有蜕化为暴政的危险。规训机制将受到民主的控制,因为它要经常地接待“世界上最大的审判委员会”。‘4j这种全景敞视建筑是精心设计的,使观察者可以一眼观看到许多不同的个人,它也使任何人都能到这里观察任何一个观察者。这种观看机制曾经是一种暗室,人们进入里面偷偷地观察。现在它变成了一个透明建筑,里面的权力运作可以受到全社会的监视。

  全景敞视模式没有自生自灭,也没有被磨损掉任何基本特征,而是注定要传遍整个社会机体。它的使命就是变成一种普遍功能。瘟疫侵袭的城镇提供了一种例外的规训模式:既无懈可击但又极其粗暴。对于造成死亡的疾病,权力用不断的死亡威胁来对付。生命在这里只剩下最简单的表现。这里是细致地运用刀剑的权力来对付死亡的力量。反之,全景敞视建筑有一种增益作用。虽然它对权力进行了妥帖的安排,虽然这样做是为了使权力更为经济有效,但是它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权力本身,也不是为了直接拯救受威胁的社会。它的目的是加强社会力量——增加生产、发展经济、传播教育,提高公共道德水准,使社会力量得到增强。

  权力如何能够在不仅不阻碍进步,不用自己的种种规章制度来压迫进步,反而在实际上促进进步的情况下得到加强呢?什么样的权力增强器也能同时是生产增益器?权力如何能通过增强自身的力量来增加社会力量,而不是剥夺或阻碍社会力量?全景敞视建筑方案对这一问题做出的解答是,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能保证权力的生产性扩充:一方面,权力得以在社会的基础中以尽可能微妙的方式不停地运作,另一方面,权力是在那些与君权的行使相联系的突然、粗暴、不连贯的形式之外运作。国王的肉体、它的奇特的物质表现,国王本人所动用的或传递给少数人的力量,是与全景敞视主义所代表的新的权力物理学截然对立的。全景敞视主义的领域是全部较低的领域。这是各种参差不齐的肉体的领域,包括它们的各种细节,它们的多样化运动,它们的多种多样的力量,它们的空间关系。这里需要的是能够解析空间分配、间隔、差距、序列、组合的机制。这些机制使用的是能够揭示、记录、区分和比较的手段。这是一种关于复杂的关系权力(relationaPower)的物理学。这种权力不是在国王身上而是在能够用这些关系加以区分的肉体中达到最大的强度。在理论上,边沁确定了另一种分析社会机体及遍布社会的权力关系的方法。从实践角度,他规定了征服各种肉体和力量的做法,这种做法应该在实践君主统治术的同时增加权力的效用。全景敞视主义是一种新的“政治解剖学”的基本原则。其对象和目标不是君权的各种关系,而是规训(纪律)的各种关系。

  对于边沁来说,这种具备一座有权力的和洞察一切的高塔的、著名的透明环形铁笼,或许是一个完美的规训机构的设计方案。但是,他也开始论述,人们如何能够实行纪律,使之以一种多样化的扩散方式在整个社会机体中运作。这些纪律是古典时代在特定的、相对封闭的地方——兵营、学校和工厂中制定的。人们只能想像在瘟疫流行的城镇——这种有限而暂时的范围内,全面彻底地贯彻它们。而边沁则梦想把它们变成一种机制网络,无所不在,时刻警醒,毫无时空的中断而遍布整个社会。全景敞视结构提供了这种普遍化的模式。它编制了一个被规训机制彻底渗透的社会在一种易于转换的基础机制层次上的基本运作程序。

  于是,我们看到两种规训意象。在一端是规训一封锁,建立在社会边缘的封闭体制趋向于内向的消极功能:制止灾难,中断交流,冻结时间。在另一端是全景敞视主义的规训一机制:一种通过使权力运作变得更轻便、迅速、有效来改善权力运作的功能机制,一种为了实现某种社会而进行巧妙强制的设计。从一种异常规训的方案转变为另一种普遍化监视的方案,是以一种历史变迁为基础的:在17和18世纪,规训机制逐渐扩展,遍布了整个社会机体,所谓的规训社会(姑且名之)形成了。

  在整个古典时代有一种全面的规训普及趋势。边沁的权力物理学是对这一趋势的承认。规训体制网络开始覆盖越来越大的社会表面,尤其占据了越来越不是社会边缘的位置。规训体制的扩散证明,原来所谓的孤岛、特殊场所、权宜之计或独特的模式已变成一般的程式。奥伦治亲王威廉或古斯塔夫二世的虔诚的新教军队所特有的规章条例变成了欧洲所有军队的规章条例。耶稣会的模范大学,巴坦库或德米亚仿照施图尔姆(Sturm)“的先例办的学校,提供了一般的教育规训形式的草样。海军和陆军医院的管理方式提供了18世纪彻底整顿医院的模式。

  但是,规训体制的这种扩展无疑仅仅是各种更深刻进程的最醒目的方面。这些进程包括下述方面:

  1.纪律的功能转换最初,纪律用于消除危险,束缚无用的或躁动的居民,避免大规模聚会造成的烦扰。现在它们则被要求起一种积极作用,因为它们正在变得胜任这种作用,能够强化对每个人的利用。军事纪律不再仅仅是一种防止军队中出现抢劫、开小差和不执行命令现象的手段,而已变成一种使军队得以存在的基本技术。它使得军队不是一群乌合之众,而是一个统一体,并因此而增强战斗力。纪律能够增强每个人的技能,协调这些技能,提高军队运动能力,增强火力,扩大进攻面而又不减弱攻击强度,增强抵抗能力等等。工厂纪律一方面依然是强制工人遵守规章和尊重上级、防止盗窃和其他损失的方法,另一方面也愈益用于提高各种能力、速度、产量,从而增加利润。它依然对人的行为施加一种道德影响,但是,它愈益从后果的角度来对待行为,把各种肉体引入一种机制,把各种力量引入一种经济系统。17世纪,教区小学建立之初,关于这些小学的论证首先是消极的理由:那些无力教育子女的穷人使他们的孩子“对自己的义务一无所知:由于他们生活艰难,本人就没有受到良好教育,因此,他们不可能给予他们自己从来没有的良好教育”。这就导致了三大问题:不信上帝,懒惰(随之而来的是酗酒、淫秽、偷窃、抢劫)以及形成乞丐集团。后者随时都会骚扰社会秩序,“实际上将要耗光主官慈善院的基金”(Demia,60一61)。但是,到了(法国)革命之初,初等教育的目的之一被规定为“增强”、“发展体魄”,培养儿童“准备在将来从事某种机械工作”,使他有“一对敏锐的眼睛、一双灵巧能干的手以及雷厉风行的习惯”(塔列朗[Talleyrand]“给制宪议会的报告,1791年9月10日,转引自I.eon,106)。纪律越来越成为造就有用人才的技术。从此,它们就从社会边缘的位置脱颖而出,愈益远离排斥或赎罪、禁闭或隐居的形式。从此,它们与宗教教规和修道禁地(enclosure)的联系就逐渐疏远了。从此,它们也扎根于社会中最重要,最核心和最有生产性的部分。它们逐渐加入某些重大的社会职能中:工厂生产、知识传授、技能传播、战争机器。从此,人们也看到了在整个18世纪发展起来的两种趋势:增加规训体制的数量和规训现存机构。

  2.规训机制的纷至沓来当规训设施愈益增多时,它们的机制有一种“非制度化”、从它们过去在其中进行运作的封闭堡垒脱颖而出、“自由”流通的倾向。沉重严密的纪律被分解,变成可转换、可调节的、灵活的控制方法。有时,封闭机构给自身内部的特定功能增添一种对外监视作用,在自身周围形成一个边缘控制地带。譬如,公教学校应该不仅仅培养驯顺的儿童,而且应该能够监督家长,获得关于他们的生活方式、经济来源、宗教态度和道德状况的信息。学校能够成为小型社会观察站,甚至能深入到成人中间,对他们进行定期监督。在德米亚看来,学生表现不好或旷课,是学校走访邻居的正当借口,尤其是在有理由认为家长可能不说实话的时候。学校也可以走访家长,了解他们是否知道教义问答和祈祷文,他们是否有决心根除子女的缺点,房间里有多少张床,如何安排睡觉,走访结束时可发放些救济金,或送一幅宗教画,或提供必要的床(Demia,39一40)。同样,医院也愈益被视为对医院外居民进行医学观察的据点。在1772年主宫焚毁后,有些人提出,这些庞大、杂乱的建筑应该被一系列较小的医院所取代。后者的功能不仅是接待该区的病人,还应包括收集信息,注意各种地方病或传染病现象,开设门诊部和施药所,给当地居民提出忠告,使当局及时了解当地卫生状况。

  人们还看到,规训方法的传播并不是以封闭机构的形式,而是表现为观察中心在整个社会的散布。宗教团体和慈善组织长期以来就起着“规训”居民的作用。从反宗教改革运动”到七月王朝的慈善事业,这方面的建议层出不穷。它们的目的或是宗教方面的(进行宗教和道德宣传),或是经济方面的(济危扶贫和鼓励劳动),或是政治方面的(压制不满和骚乱)。这里只须用巴黎各教区慈善协会的条例作为例子。按照条例,各协会管辖的地界应分成区和更小单位,协会成员也照此分工。他们应定期巡视各自负责的区域。“他们应努力消除声名狼藉的场所,烟草商店,人体教学课堂——,赌场,公开的伤风败俗现象,亵渎神明的言行以及其它任何被他们获悉的不端言行。”他们还应对穷人进行个别探访。条例中规定了所需了解的情况:居住是否稳定,对祈祷有多少认识,是否参加圣礼,是否掌握一门手艺,道德状况如何(以及“他们是否因自己的过错而陷于贫困”)。最后,“他们应该通过巧妙的提问了解他们在家里的表现;是否与邻居和睦共处,是否精心地培养子女对上帝的畏惧,……是否让不同性别的大龄子女分开睡觉,是否允许家中尤其在大龄女儿中有放荡或勾引男人现象。如果对他们是否正式结婚有怀疑,就应要求他们出示结婚证明。”K〕

  3.对规训机制的国家控制在英国,长期以来由私人团体行使社会规训的职能(见Radzinovitz,203一214)。在法国,虽然这种职能的一部分依然属于教区协会或慈善协会,但另外的而且无疑是最重要的部分则由警察机关接管了。

  一支集中的警察组织长期以来,甚至在当代人眼中,都被视为王权专制主义的最直接体现。君主希望能够有“自己的司法官员,他能向他们交代自己的命令、委托或意图,后者则执行命令和国王私人密令”(第一任治安大臣杜瓦尔{Duva]的信笺,转引自FunckBrentano,I)。实际上,治安长官与在巴黎的治安大臣在接过某些原有的职能——搜捕罪犯,城区监视,经济和政治监督——时,把它们转移到一个单一的、严格的行政机器中:“来自四周的各种力量和信息,最终集中于治安大臣。……是他转动所有的轮子一起来产生秩序与和谐。他的管理效果可以与天体运动相媲美”(DeSES-sarts,344&528)。

  然而,虽然警察作为一种制度确实是按照一种国家机构的形式组织起来的,虽然它确实是与政治统治权的中枢直接相联,但它所运用的权力,它所操作的机制,它的对象都是特定的。这种机构必须与整个社会机体有共同的范围。这不仅仅是在时空的边界极限方面,而且在它所关注的细枝末节方面。治安权力必须“遍及一切事物”。这不是指国家整体或作为君主的有形和无形实体的王国整体,而是指细如尘埃般的事件、活动、行为、言论——“所发生的一切”。如用叶卡捷琳娜二世在“大训示”中的话说,警察关注“每时每刻发生的事情”、“微不足道的事情”(对《起草新法典的训示》的补充,1769年,第535条)。有了警察,人们就生活在一个无限的监督世界里了。这种监督在理想上力求把握社会机体的最基本粒子、最短暂的现象:“治安长官的部门是最重要的。它所包容的对象在某种意义上是确定的,但人们只能通过一种相当细致的考察才能认识它们”(Delamare,前言):政治权力微分。

  为了行使这种权力,必须使它具备一种持久的、洞察一切的、无所不在的监视手段。这种手段能使一切隐而不现的事物变得昭然若揭。它必须像一种无面孔的目光,把整个社会机体变成一个感知领域;有上干只眼睛分布在各处,流动的注意力总是保持着警觉,有一个庞大的等级网络。按照巴黎市长的意见,巴黎的这个网络应包括48名警察分局局长,20名视察员,定期付酬的“观察员”,按日付酬的“密探”,领赏钱的告密者,另外还有妓女。这种不停的观察应该汇集成一系列的报告和记录。在整个18世纪,一个庞大的治安本文(policetext)借助于一种复杂的记录组织愈益覆盖了整个社会(关于18世纪的警方记录,见Chassaigne)。与司法书写或行政书写的方法不同,在这里记录的是行为、态度、可能性、疑点——是对个人行为的持续描述。

  应该指出的是,虽然这种警察监督完全“控制在国王手中”,但它不是按照单一的方向运作。它实际上是一个双向接收体系。它在操作司法机制时必须符合国王的直接意愿,但是它也能对下面的请求做出反应。著名的“密和”,即盖有国王私空的命令,长期以来是专制王权的象微,使拘禁在政治上名声扫地。但实际上,密和是应名门显贵、宗教首领、地方要人、亲朋邻里和教区牧师的要求而发出的。密礼的功能是用禁闭来惩罚一系列不够刑罚的行为,如骚扰、煽动、不服从、品行不端。这些东西都是勒杜想从他所设计的完美城市中排除的。他称之为“对无人监督的破坏”。总之,

  18世纪的警察给自己的角色——追捕罪犯的司法助手,对阴谋、反抗运动或造反进行政治监视的工具——增添了一种规训功能。这是一种复杂的功能,因为它把君主的绝对权力与散布在社会里的最下层权力联系起来,因为在这些各不相同的封闭的规训体制(工厂、军队、学校)之间,它扩展出一个中间网络,在它们不能干预的地方它进行干预,对无纪律空间加以规训。它填补空白,把这些空隙联结起来,凭借武装力量来维持一种间隙纪律(interstitialdiscipline)和一种元纪律(meta-disciPline入“借助一支高明的警察队伍,君主就能使民众习惯于秩序与服从”(Vattel,162)。

  18世纪警察机构的建立,鼓励了纪律的推广,使之具有与国家本身相同的范围。虽然它是以最公开的方式与超越常规司法运作的各种王权活动相联系,但是不难理解为什么警察当局对司法权力的重新安置只是表现了轻微的抗拒,为什么至今它从未停止以日益沉重的压力把自己的特权强加于司法权力之上。无疑,这是由于它是司法系统的世俗臂膀。但这也是由于根据它的范围和机制,它远比司法体制更能与一种规训类型的社会合而为一。但是,若以为规训功能被一种国家机构一劳永逸地占有了,那就错了。

  “规训”既不会等同于一种体制也不会等同于一种机构。它是一种权力类型,一种行使权力的轨道。它包括一系列手段、技术、程序、应用层次、目标。它是一种权力“物理学”或权力“解剖学”,一种技术学。它可以被各种机构或体制接过来使用,如“专门”机构(19世纪的罪犯教养院或“改造所”),或者是把它作为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基本手段的机构(学校、医院),或者是发现可以用它来加强或改组自己内部权力机制的!口权威机构(有时间的话,我们应该论述家庭内部关系,尤其在父母一子女单位中,是如何吸收了自古典时代以来的外界模式而被“规训”的。它们首先吸收的是教育和军队模式,然后吸收了医学、精神病学和心理学模式。这就使得家庭成为考虑正常与不正常的规训问题的一个最佳起点),或者是把纪律作为内部运作原则的机构(自拿破仑时代起,行政机构开始实行纪律),或者是以确保纪律对整个社会的统治为主要职能的国家机构(警察)。

  因此,从总体上,人们可以说一个规训社会在这种运动中形成了。这是一个从封闭的规训、某种社会“隔离区”扩展到一种无限普遍化的“全景敞视主义”机制的运动。其原因不在于权力的规训方式取代其他方式,而在于它渗透到其他方式中,有时是破坏了后者,但它成为后者之间的中介,把它们联系起来,扩展了它们,尤其是使权力的效应能够抵达最细小、最偏僻的因素。它确保了权力关系细致入微的散布。

  继边沁之后不久,朱利尤(JlllillS)就给这种社会颁发了出生证(JuliSS,384一386)。在谈到全景敞视原则时,他说,这里包含的东西还不只是建筑学上的创新,它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事件。表面上,它仅仅是解决了一个技术问题,但是通过它,产生了一种全新的社会。古代社会曾经是一个讲究宏伟场面的文明。“使大批的人群能够观看少数对象”,这是庙宇、剧场和竞技场的建筑所面临的问题。因为场面宏大,便产生了公共生活的主导地位,热烈的节日以及情感的接近。在这些热血沸腾的仪式中,社会找到新的活力,并在霎那间形成一个统一的伟大实体。现代社会则提出了相反的问题:“使少数人甚至一个人能够在瞬间看到一大群人”。当一个社会的主要因素木再是共同体和公共生活,而是以私人和国家各为一方时,人际关系只能以与公开场面相反的形式来调节:“为了适应现代要求,适应国家日益增长的影响及其对社会的一切细节和一切关系的日益深入的干预,就有必要保留增强和完善其保障的任务,利用旨在同时观察一大群人的建筑及其布局来实现这个伟大目标。”

  朱利尤把边沁当作一种技术纲领来描述的东西视为一种完成了的历史过程。我们的社会不是一个公开场面的社会,而是一个监视社会。在表面意象的背后,人们深入地干预着肉体。在极抽象的交换背后,继续进行着对各种有用力量的细致而具体的训I练。交流的渠道是一种积聚和集中知识的支撑物。符号游戏规定了权力的停泊地。个人的美妙整体并没有被我们的社会秩序所肢解、压制和改变。应该说,个人被按照一种完整的关于力量与肉体的技术而小心地编织在社会秩序中。我们远不是我们自认为的那种希腊人。我们不是置身于圆形竞技场中,也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处于全景敞视机器中,受到其权力效应的干预。这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因为我们是其机制的一部分。在历史神话中,拿破仑的形象之所以重要,可能是因为它正处于君主制的、仪式化的君权运作与等级制的、持久的无限规训运作的交叉点。他是一个君临一切、洞察一切的人:“你可以想像到,帝国没有一个部分不受到监视,没有任何一项罪行、过失、违法行为会不受到惩罚,这位能够照亮一切的天才的目光笼罩着这部庞大机器的全身,任何一个最微小的细节都不能逃脱他的注意”。在开始大放光彩之际,规训社会因为有一个皇帝,因而依然具有大张旗鼓的权力的旧面目。他作为一个既是古老王位的篡位者又是新国家的组织者的君主,把一系列漫长的过程集中到一个象征性的终极形象中。通过这些进程,君权的奢华壮丽、权力的必要的炫耀表现都在日常的监视运作中,在一种全景敞视方式中被逐一消灭了。相互交错的警觉目光很快就会使雕鹰和太阳”黯然失色。

  规训社会的形成是与一系列广泛的历史进程密切相联的,而且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进程包括经济的、法律一政治的以及科学的进程。

  1.一般而言,可以说纪律是确保对人类复杂群体的治理的技巧。诚然,在这方面毫无与众不同之处,任何权力体系都会遇到同样的问题。但是,纪律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们试图从对付复杂群体的角度来确定能够符合三条标准的权力策略:第一,以最小的代价来行使权力(在经济上,通过低开支;在政治上,通过权力的分散化、外在化、相对的无形化以及使它引起的阻力尽可能地减少);第二,使这种社会权力的效应达到最大强度并尽可能地扩大这些效应,同时既无失误又无间断;第三,把权力的这种“经济”增长同它在其中进行运作的(教育的、军事的、工业的或医学的)机构的产品联系起来;总之,同时增强该系统内一切因素的驯顺性和实用性。规训的这三个目标是与一种众所周知的历史形势相一致的。这种形势的一个方面就是18世纪的人口猛增,流动人口增加(规训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给人定位。它是一种反流动技术),需要加以监督或管理的群体的数量范围发生变化(从17世纪初到法国革命前夕,学生的人数猛增,无疑,医院中的人数也猛增;到18世纪末,和平时期的军队人数超过20万)。这种形势的另一方面是,生产机构发展,变得愈益庞大和复杂,生产费用也愈益增大,利润也必须增长。规训方法的发展适应了这两个进程,或者说适应了调节它们相互关系的需要。无论是封建权力的残余形式,还是君主制的行政管理机构,或是地方监督机制,或是它们的混乱而不稳定的组合,都不能完成这一任务。妨碍它们的因素有,它们的网络扩展既无条理又不充分,它们经常互相冲突,尤其是它们的权力运作“代价太高”。所谓代价太高有几个原因:它(权力)直接耗费国库太多;腐败的官场和包税制度间接地但沉重地压在人民身上;它遇到的抵抗迫使它陷入不断强化自身的循环;它基本上是靠征用来维持的(通过王室、领主和教会的税收来征集钱财;通过强迫劳役、拘捕或驱赶流浪者来征用人力或时间)。各种纪律的发展则标志着属于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经济的基本技术出现了。权力机制不是被缩减,而是被整合进出自内部的机构的生产效率中,这种效率的增长及它的产物的效用中。各种纪律用“温和一生产一利润”原则取代了支配权力经济学的“征用一暴力”原则。这些技术使得人们有可能调整复杂的人群和生产机构的繁衍(这不仅仅指狭义的“生产”,而且指学校中知识和技能的生产,医院中健康的生产,军队中毁灭能力的生产)。

  在这种调整任务中,规训必须解决一些旧的权力经济学不足以应付的问题。它能够减少密集现象的低效率:减少使乌合之众不如统一单位那样便于管理的因素,减少阻碍对其中各个因素和集合体的使用的因素,减少一切妨碍数量优势的不利因素。这就是为什么规训要进行定位。它遏制或调节运动。它澄清混乱。它驱散在国土上飘忽不定的密集人群。它确定各种精心计算的分配。它还必须驾驭从一个有组织的人群结构中形成的各种力量。它必须消除从它们之中冒出的反权力(nuter-Power)效应——骚动、暴动、自发组织、联盟等一切可能建立一种平面形势的东西。这些效应形成一种对想要实行支配权的权力的阻力。因此,就产生了这种情况:各种纪律使用分割和垂直方法,它们对同一水准的不同因素进行尽可能牢固的区分,它们规定了紧凑的等级网络,总之,它们用连续的、区别对待的金字塔技巧来对付复杂人群内在的反向力量。它们还必须增进人群中每一因素的特殊功用,但必须使用最迅速又最便宜的手段,即把人群本身当作实现这种增长的手段。因此,为了从肉体中最大限度地榨取时间和力量,就要使用那些普遍的方法,如时间表、集体认1练、操练,全面而又具体的监视。此外,纪律必须能够增进人群的功用效果,使得每一组人群都比其因素的简单集合更有价值。正是为了增加复数组合的使用效果,各种纪律确定了关于肉体、姿态和节奏的配置和相互调整,能力的区分,根据机构或任务相互协调的方法。最后,各种纪律必须尽可能谨慎地调动权力关系。权力关系不是在人群的上方,而是在其结构之中恰当地与这些人群的其它功能衔接,而且是以尽可能节省的方式起作用。与之相适应的是匿名的权力手段。这些手段涵盖整个人群。它们作为等级监视手段,严密地进行不断的登记、评估和分类。总之,用一种秘密地把自己的对象客观化的权力取代那种表现在权力行使者的显赫之中的权力;形成一套关于这些个人的知识体系,而不是调动展示君权的炫耀符号。简言之,各种纪律是这样一些细小技术发明的组合,这些技术能够通过减少权力的不灵便之处来增加人群的有用规模。而为了使人群变得有用,就必须用权力控制他们。不论是在一个工厂里还是在一个国家里,不论是在一支军队中还是在一个学校中,人群达到了一种纪律的起点时,人际关系就变得令人满意了。

  如果说西方的经济起飞始于导致资本积累的技术,那么或许也可以说,人员积聚的管理方法导致了一种脱离传统的、讲究仪式的、昂贵和粗暴的权力形式的政治起飞。那些陈旧的权力形式很快就被废弃了,被一种巧妙的、精致的征服技巧所取代。实际上,这两个进程——人员积聚和资本积累——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没有一种能够维持和使用大规模人力的生产机构的发展,就不可能解决人员积聚的问题。反之,使日渐增大的人群变得有用的技术也促进了资本积累。在一个不太普遍的层次上,在生产机构、劳动分工和规训技术制定方面的技术性变化维持了一组十分紧密的关系(见Marx:《资本论》,第1卷,第13章,另见Guerry 和Deleule的十分引人入胜的分析)。每一方面都造成其它方面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每一方面都为其它方面提供了一种范例。规训金字塔构成了小的权力细胞。在这里面,对任务的划分、协调和监督得以实行并且很有效率。对时间、姿势和体力的解析分割构成了一种操作图式。这种图式很容易从屈从于生产机制的群体中转换出来。把军事方法大规模地投射到生产组织上,就是这种按照权力图式规定的模型进行劳动分工的一个例子。但是,另一方面,对生产过程的技术分析、“机械”解构,也投射到劳动力上。这种投射的结果便是建立了有下述特点的规训机器,即它们所聚拢的个人力量被结合成一个整体,而且得到了增强。我们可以说,规训(纪律)是一种能够用最小的代价把肉体简化为一种“政治”力量同时又成为最大限度有用的力量的统一技巧。资本主义经济的增长造成了规训权力的特殊方式。它的征服各种力量和肉体的一般公式和技巧,即“政治解剖学”能够运用于极其多样化的政治制度、机构和体制中。

  2.权力的全景敞视方式——它处于基础的、技术的、纯物理的层次上——并不是直接依附于一个社会的重大法律一政治机构,也不是它们的直接延伸。但它也不是完全独立的。从历史上看,资产阶级在18世纪变成政治统治阶级的进程,是以一种明确的、法典化的、形式上平等的法律结构的确立为标志的,是由于组织起一种议会代表制才成为现实的。但是,规训机制的发展和普遍化构成了这些进程的另一黑暗方面。保障原则上平等的权利体系的一般法律形式,是由这些细小的、日常的物理机制来维持的,是由我们称之为纪律的那些实质上不平等和不对称的微观权力系统维持的。而且,虽然在形式上代议制直接或间接地使全体人民组成基本的主权权威的意愿得以实现,但是提供征服各种力量和肉体的保障的是在基础起作用的纪律。真实具体的纪律构成了形式上和法律上自由的基础。契约可以被看作是法律和政治权力的理念基础。全景敞视主义则是具有普遍性的强制技术。它继续在深层影响着社会的法律结构,旨在使高效率的权力机制对抗已获得的形式框架。“启蒙运动”既发现了自由权利,也发明了纪律。

  表面上,纪律不过是一种子法(infra-law)。它们似乎是把法律所规定的一般形式扩展到个人生活的无限细小的层面,或者说,它们看上去是能够使个人被整合进这些一般要求的训练方法。它们似乎是在另一种范围内构成了同类的法律,因而使之更精细也更宽容。纪律应该被视为一种反法律(nuter-law)。它们具有引进不可克服的不对称性、排斥相互性的作用。首先,这是因为纪律在个人之;司造成了一种“私人”联系。这是一种强制关系,完全不同于契约义务。接受一种纪律可以用契约来签字画押。但纪律的实施方式,它所调动的机制,一群人受到另一群人的不可逆的支配,永远属于一方的“过剩”权力,在共同的规章面前不同的“合作者”的不平等地位,这一切都使纪律联系区别于契约联系,并且使契约联系从具有一种纪律机制的内容之时起就可能受到系统的扭曲。譬如,我们知道,许多实际作法是如何破坏了劳动契约的法律虚构,因为工厂纪律并非是无足轻重的。此外,司法体系根据一般的规范来确定司法对象,而纪律则是对对象进行区分,归类和做出具体规定。它们按照一种尺度,围绕着一种规范进行分配,根据比较把人按等级排列,在必要时取消对象的资格。无论在何种时空,只要它们施展它们的控制,调动它们权力的不对称特点,它们就使法律暂时搁置,但绝不是全面地搁置,也不是废除法律。纪律虽然可能是有规律的和制度化的,但就其机制而言,它是一种“反法律”。而且,虽然现代社会的法律至上原则(juridicism)似乎划定了权力行使的界限,但是广泛流传的全景敞视主义使它能在法律层面之下运转一种既宏大又细密的机制,从而维持、强化和扩大权力的不对称性,破坏以法律为中心所划定的界限。细密的纪律,日常的全景敞视方式能够安之若素地在重大机构和重大政治斗争的层次下运作。但是,在现代社会的系谱中,它们与遍布社会的阶级统治一样,一直是对权力进行再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政治对应物。因此,毋庸置疑的是,长期以来,细小的规训技术,规训所发明的表面上微不足道的技巧乃至那些使规训披上体面外衣的“科学”,都受到了重视。因此,人们十分担心如果抛弃了它们,会找不到其他替代物。因此,尽管它们是一系列使权力关系在一切地方都明显地不平衡的机制,人们都一再肯定它们是社会的基础、社会平衡的一个因素。因此,尽管它们是一组物理一政治技术,人们却执意视之为低级但具体的道德形式。

  为了回到合法惩罚的问题上,应该把监狱及其可任意使用的全部改造犯人技术重新安置在这样一种位置上:在那里,法典化的惩罚权力转变为一种观察的规训权力;法律上的一般惩罚被有选择地应用于某些人,而且总是如此;刑罚对司法对象的重新界定变成对罪犯的有益训练;法律被颠倒方向,转化为自身之外的东西,反法律变成了司法形式的有效而制度化的内容。于是,使惩罚权力具有普遍性的,不是所有法律对象的普遍的法律意识,而是全景敞视技术的有规律的扩展,即其无限细密的网络。

  3.如果我们逐项来看的话,这些技术的大部分都有漫长的发展历史。但是,在18世纪令人耳目一新的是,由于它们结合起来并被赋予普遍意义,它们就获得了一种新的层面。在这个层面上,知识的形成和权力的增强有规律地相互促进,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在这一点上,纪律跨过了“技术的”门槛。首先是医院和学校,然后是工厂,不仅仅是被纪律“重新整顿”,而且由于有了纪律,它们变成这样一种机构,即任何客观化机制都可以被当作一种征服手段在它们里面使用,任何权力的增长都可以在它们里面促成某种知识。正是这些技术体系所特有的这种联系使得在规训因素中有可能形成临床医学、精神病学、儿童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以及劳动的合理化。因此,这是一种双重进程:一方面,通过对权力关系的加工,实现一种认识“解冻”,另一方面,通过新型知识的形成与积累,使权力效应扩大。

  规训方法的扩展属于一种广阔的历史过程,在当时有其它许多技术——农艺学、工业和经济技术——正在发展。但是,应该承认,与采矿业,崭露头角的化学工业相比,与国家财务核算方法相比,与鼓风炉或蒸汽机相比,全景敞视主义几乎没有引起什么关注。它被人们视为一种异想天开的小乌托邦,一种反常的梦想。似乎边沁是一个设计警察社会的傅立叶(Fourier)“,法朗斯泰尔(Phalanstery)就具有全景敞视建筑的形式。但是,这是对一种十分现实的对付个人的技术的抽象概括。它之所以不受称赞的原因很多,最明显的原因是,它所产生的话语除了在学术分类表中之外,很少获得科学地位。但是,实际原因无疑是,它所运用和加强的权力是一种人对人直接行使的物理权力。不光彩的显赫有一种不情愿承认的起源。但是,把规训技术与诸如蒸汽机或阿米奇(Amici)”的显微镜的发明相比较,是不公正的。规训技术远远不如它们,但在某种意义上又远远超过它们。如果必须为规训技术寻找一种历史等价物,至少是一个可比较的点,那么应该在“审问”技术中寻找。

  18世纪的人发明了规训和检查的技术,就像中世纪的人发明了司法调查。但是,他们所使用的手段是截然不同的。调查程序是一种古老的财政和行政技术。它的发展首先是与12世纪和13世纪教会的改组和君主国的发展相联系的。当时,它在很大程度上先后渗透进教会法庭和世俗法庭的审判规程中。一种对被目击和可证实的真相的权威性调查,是与旧式的发誓、神裁法、法庭决斗、上帝的最后审判的方法乃至私下了结的方法格格不入的。调查乃是把通过一些有节制的技术来确定真相的权利归为己有的君主权力。现在,虽然调查自那时起已成为西方司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人们不应忘记它的政治起源,它与国家的和君主主权的诞生的联系,它后来的扩展和它在知识形成中的作用。实际上,在经验科学的建立中,调查无疑一直是简陋的但却基本的因素。众所周知,这种经验知识是在中世纪末迅速释放出来的,而调查是这种知识的法律一政治母体。或许可以说,在古希腊,数学是从测量技术中诞生的;在中世纪末,自然科学在某种程度上是从调查实践中诞生的。涵盖世界万物的伟大经验知识把万物转述为一种不确定话语的秩序。这种话语观察、描述和确定“事实”。(当时西方世界刚刚开始从经济和政治上征服这个世界。)这种伟大的经验知识无疑是从宗教法庭中找到自己的运作原型——我们现在的宽松气氛已经使我们淡忘了宗教法庭这个重大的发明。但是,正如政治一法律的、行政的和刑事的、宗教的和世俗的调查对于自然科学具有重大的意义,规训分析对于关于人的科学也具有同样重大的意义。关于人的科学在过去一个多世纪里曾使我们“人类”感到欢欣鼓舞,但它们的技术母体乃是这些卑微、恶毒、繁琐的规训及其调查。这些调查对于心理学、精神病学、教育学、犯罪学以及其它许多奇怪的科学的重大意义,与可怕的调查权力对于有关动物、植物或地球的冷静知识的意义是相同的。不同的权力产生不同的知识。在古典时代的开端,培根(Bacon)”为经验科学制定了一种调查方法论。有哪一个伟大观察家会给人文科学提供检查的方法论呢?当然,这种事情是不可能有的。因为虽然调查在成为经验科学的一种技术的过程中脱离了作为自身历史根源的审问程序,但是检查始终是与规训权力极其紧密地相联的。它是由后者塑造的。它一直是而且依然是纪律的一个内在因素。当然,它似乎曾经将自己与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结合起来,从而经历了一种思辨的洗礼。而且,实际上,它以考试、面谈、讯问和会诊的形式出现,显然是为了矫正规训的各种机制:教育心理学被认为是用于矫正学校的严厉刻板,医疗或心理谈话被认为是用于矫正工作纪律的后果。但是,我们不要产生误解。这些技术仅仅是把个人从一种规训权威转交给另一种规训权威,而且它们以一种集中的或程式化的形式复制每种规训特有的权力一知识图式(关于这个问题,参见Tort)。促成自然科学出现的伟大调查已逐渐脱离了它的政治一法律原型,而检查依然被束缚在规训技术中。

  在中世纪,调查程序通过一种来自上面的进程逐渐取代了旧的起诉式司法。而规训技术则是偷偷地似乎是从下面侵入基本上是审问式的刑事司法“。现代刑罚的所有重大的扩展变化——对罪行背后的罪犯的关注,对具有矫正、治疗和规范化作用的惩罚的关注,对被视为具有测量、评估、诊断、治疗和改造每个人的不同权力的权威的裁定行为的区分,所有这一切都表明规训检查渗透进司法审问。

  现在刑事司法的应用点,即它的“有用的”对象不再是与国王肉体相对立的罪犯肉体,也不是一种理想契约的法律主体,而是受规训的个人。“旧制度”下刑事司法的极端表现是将试君者碎尸万段。这是最强大的权力征服最严重的罪犯的肉体的表现。罪犯被彻底消灭就使得罪行彻底显示自己的真相。今天理想的刑罚目标应该是一种无限期的规训:一种无终止的审问,一种无限扩展乃至精细入微的调查,一种能够同时建立永不结束的卷宗的裁决,一种与冷酷好奇的检查交织在一起的精心计算的宽大刑罚,一种既不停地根据一种不可企及的规范测量差距又竭力促成无限逼近该规范的运动的程序。公开处决是宗教法庭支配下的一种程序的逻辑顶点。把个人置于“观察”之下的做法则是浸透了规训方法和检查程序的司法的自然延伸。因此,对于下述情况,即具有正规的编年资料、实行强制劳动、具有监视与登记机构以及继续执行并扩大法官职能、维持正常状态的专家的分格式监狱,变成现代的刑罚手段,难道还有什么可惊异的吗?对于监狱与工厂、学校、兵营和医院彼此相像,难道值得大惊小怪吗?

第四部分 监狱

第一章 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如果说监狱是与新法典一起诞生的,那就大错特错了。监狱这种形式在刑法体系系统地使用它之前就存在了。当整个社会处在制定各种程序——分配人员,固定他们的空间位置,对他们进行分类,最大限度地从他们身上榨取时间和力量,训练他们的肉体,把他们的连续动作编入法典,维持他们的彻底可见状态,在他们周围形成一种观察和记录机器,建立一套关于他们的知识并不断积累和集中这种知识——时,监狱已经在法律机构之外形成了。如果一种机构试图通过施加于人们肉体的精确压力来使他们变得驯顺和有用,那么这种机构的一般形式就体现了监狱制度,尽管法律还没有把它规定为典型的刑罚。诚然,在18世纪和19世纪之交,有一种拘留刑罚。但是,这实际上是刑罚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的强制机制的接受。刑事拘留的“原型”——根特监狱、格洛斯特监狱和沃尔纳街监狱——一标志着这种转变的最早几个明显可见的点,而不是标志着革新或起点。监狱这个惩罚武库中的一个基本因素,确实标志着刑事司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刻:刑事司法走向“人道”。但是,它也是新的阶级权力正在展开的那些规训机制的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刻:规训机制征服了法律制度。在那个世纪之交,一种新的立法把惩罚权力规定为社会以同样方式对所有社会成员施展的一般职能,在这种权力面前,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但是在把拘留变为典型的刑罚时,新立法引进了某种权力特有的支配方式。司法被说成是“平等”的,法律机制被说成是“自治”的,但是它们包含着规训征服的一切不对称性。这种状况就标志着监狱这种“文明社会的刑罚方式”(R。SSi,169)的诞生。

  人们能够理解为什么监狱惩罚旋即便具有了不言而喻的性质。在19世纪最初几年,人们还把它视为新奇之物。但是它显得与社会的职能本身是如此紧密而深入地联系在一起,以致它把18世纪改革家所设想的其它一切惩罚手段都抛进忘川。它似乎是历史运动本身的产物,人们别无选择。“立法者使监狱成为我们目前刑罚体制的基础和几乎全部内容,并不是出于偶然,也不是兴之所至。这是观念的进步和道德的改善”(VanMeenan,529一530)。此外,虽然一个世纪之后,这种不言而喻性有所改变,但它并没有消失。我们都意识到监狱的各种弊病,知道虽然它并非无效,但也是有危险的。然而人们无法“想像”如何来取代它。它是一种令人厌恶的解决办法,但是人们似乎又不能没有它。

  监狱的“不言而喻”的性质,即我们发现很难割舍它,首先是由于它采用了“剥夺目由”的简单形式。在一个自由受到推崇、自由属于一切人、每个人都怀着一种“普遍而持久”的情感向往自由的社会里,监禁怎么会不成为典型的刑罚呢?这是因为失去自由对一切人都是同样重要的。与罚款不同,这是一种“平等”的惩罚。监禁是最明晰、最简单、最公平的刑罚。此外,它能够用时间来量化刑罚。在工业社会里,有一种工资形式的监禁。这种形式构成了它在经济上的“自我证明”,能够使监禁显得是一种补偿。通过征用犯人的时间,监狱似乎具体地体现了这样的观念:罪行不仅伤害了受害者而且伤害了整个社会。按日、月和年头计算的,在罪行与时间之间定出量化等式的刑罚,有一种经济一道德的自我证明。于是,人们就经常听到这种与严格的刑法理论相反的却与惩罚的作用相一致的说法,即坐牢的人是在“还债”。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用时间来衡量交换是“自然”的,监禁也同样是“自然”的。

  监狱的自我证明还基于它自身的角色。它被设想为或被要求成为一种改造人的机构。当监狱进行监禁、再训练、从而造就驯顺者时,纯粹是稍稍有点强化地模仿了在社会中已有的各种机制。在这种情况下,监狱怎么会不被人们一下子就接受了呢?监狱很像是一个纪律严明的兵营、一所严格的学校、一个阴暗的工厂。监狱与它们没有实质上的差别。这两重基础——法律一经济基础和技术一规训基础——使监狱似乎显得是所有刑罚中最直接和最文明的形式。而且正是这两重作用使它坚实可靠。有一点是很清楚的:监狱不是先有剥夺自由的功能,然后再增添了教养的技术功能。它从一开始就是一种负有附加的教养任务的“合法拘留”形式,或者说是一种在法律体系中剥夺自由以改造人的机构。总之,刑事监禁从19世纪初起就包括剥夺自由和对人的改造。

  让我们回顾一些历史事实。在1808年和1810年的法典以及在此前后的一些措施中,监禁从未被混同于纯粹的剥夺自由。它是或者只能是一种有差别的和最终的机制。有差别是因为,不论囚犯是已被判刑的还是仅仅受到指控,不论他属于轻微违法还是刑事犯罪,监禁只能采取同样的形式,但是,各种类型的监狱——拘留所、教养院、中央监狱——一应该在原则上或多或少与这些差异相对应,所实行的这种惩罚不仅仅应该在强度上有等级差别,而且在目的上也应各有不同。因为监狱从一开始就有一个明文规定的宗旨:“刑罚有轻有重,刑法不能允许被判处较轻刑罚的人与被判处较重刑罚的人关在同一个地方,……虽然法律规定的刑罚是以抵罪为主要宗旨,但也希望能使犯人改恶从善”(Real,244)。而这种改造应该是监禁的内在效果之一。监禁一惩罚需要有相应的监禁机构:“监狱中应井然有序。这将大大有助于犯人的新生。恶劣的教养、坏榜样的习染、懒惰造成了犯罪。那么,就让我们尽量把这一切腐败渊源堵塞住,让健康道德的准则在监狱中畅行无阻。被强制劳动的犯人会逐渐最终喜欢劳动,当他们获得报酬时,他们将获得劳动的习惯、兴趣和需求。让他们彼此成为劳动生活的榜样。劳动生活很快就将变成一种纯洁的生活。他们很快就会开始对过去有所悔悟。这是产生责任感的先兆。”教养改造技术直接形成刑事拘留的制度框架的一个部分。

  我们还应回顾一下监狱改革的运动,因为对监狱功能加以控制并不是一种新近出现的现象,而且似乎也不是由于对其失误有某种认识。监狱“改革”实际上是与监狱本身共始终的。可以说它构成了监狱的发展内容。从一开始,监狱就受制于一系列相伴随的机制。后者的宗旨显然是纠正监狱的失误。但是后者似乎成为监狱本身功能的一部分。它们与监狱的联系极其紧密,并贯穿了监狱的全部历史。因此,随即便产生了关于监狱的繁琐冗长的技术研究,产生了一系列的调查。其中包括1801年夏普塔尔(Chaptal)的调查(其任务是研究用什么办法把现代监狱制度引入法国)、1819年德卡兹(Decaies)的调查、1820年问世的维勒梅(Vilerm6)的著作、1829年马蒂尼亚克(Martianac)起草的关于中央监狱的报告、1831年博蒙(Be。Umont)和托克维尔(TOCqlleVi-lle)在美国进行的调查、1835年德梅茨(Demetz)和布鲁埃(Blouet)在美国做的调查。另外还有在进行关于单独囚禁的辩论时,蒙塔利维(Montalivet)对各中央监狱的总监和各省政务会的问卷调查。此外还产生了一系列的协会,监督监狱运作和提出改革措施,如1818年官方组织的“改善监狱协会”,稍后产生的“监狱协会”以及其它各种慈善团体。从1814年9月第一次复辟提出的从未付诸实行的改革,到1844年托克维尔起草的法案(该法案暂时结束了关于提高监禁效率的手段的长期辩论),出现了数不胜数的命令、指示和法律。为了改善机械刻板的监狱,各种方案纷至沓来:有关于犯人待遇的改革计划,有改善物质条件的方案,其中有些方案,如丹茹(Danjou)和阿鲁·罗曼(HarouRomgin)的方案,始终停留在纸上,有些则变成了指示(如1841年8月9日关于建立拘留所的通知),还有些则变成了现实,如小罗盖特(Pe-dteROqllene)监狱。在这个监狱实行分格式监禁,这在法国还属首创。

  此外,还有一些或多或少直接出自监狱的出版物。有的是由诸如阿佩尔(APPert)的慈善家写的,有的是由稍后的“专家”编写的(如《慈善事业年鉴》),有的则是由获释的犯人编写的。在复辟末期有《穷雅克》,在七月王朝初有《圣佩拉吉报》。

  不应把监狱看成只是间歇地被改革运动所撼动的、死气沉沉的制度。“监狱理论”是一系列连续不断的操作指令,是监狱运作的一个条件,而不是对它的偶尔批评。监狱一直是一个活跃的领域。在这里,方案、建议、实验、理论、亲历见证和调查层出不穷。监狱制度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辩论的焦点。那么,监狱还是一个黑暗的,被遗弃的领域吗?近二百年的时间里人们已不再这样说了。但这足以证明它不是这个样子吗?在变成一种合法的惩罚手段后,它使得关于惩罚权的古老的法律一政治问题又增添了围绕着改造个人的技术的各种问题和讨论。

  巴尔塔尔把监狱称作“彻底而严厉的制度”(Baltard,1829)。在若干方面,监狱必须是一种彻底的规训机构。首先,它必须对每个人的所有方面——身体训练、劳动能力、日常行为、道德态度、精神状况——负起全面责任。学校、工厂和军队都只涉及某些方面的专业化,而监狱远远超过它们,是一种“全面规训”的机构。其次,监狱没有任何外界干扰,也没有任何内部断裂。直到它的任务彻底完成之前,它不可能被打断。它对人的压力也不应被打断。它实行的是一种不停顿的纪律。最后,它对犯人施展一种几乎绝对的权力。它具有压迫和惩罚的内在机制,实行一种专制纪律。它最大限度地强化了在其他规训机制中也能看到的各种做法。它应该是能够最强有力地迫使邪恶者洗心革面的机制。它的行动方式是强制实施一种全面的教育:“在监狱中,政府可以任意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和任意处置他们的时间;由此人们可知这种教育权力是如何运作的。它可以不仅在一天之内,而且在连续的岁月里管制起床和睡觉、活动和休息的时间,吃饭的次数和时间,食品的质量和份额,劳动的性质和产品,祈祷的时间,语言的使用,甚至思想的使用。总之,这种教育就是简单地控制着肉体在餐厅到车间再到囚室之间的运动,甚至在休息时也是如此。它决定时间的使用,时间表。简言之,这种教育占据了整个的人,占据了人的全部体力和道德能力,占据了人的全部时间”(I-uca。,11,123一124)。这种彻底的“教养制度”建立了一种生存记录。它既不同于纯粹法律上的剥夺自由,也不同于“启蒙思想家”时代的改革者所设想的简单的训诫机制。

  1.监狱的首要原则是隔离。使犯人与外部世界、与促成犯罪的一切事物、与促成犯罪的集团隔离开,使犯人彼此隔离。刑罚不仅应该是因人而异的,而且应该使犯人个人化(有两种方式)。首先,监狱应该被设计成本身就能消除由于将不同的犯人集中在同一个地方所产生的有害后果,能够消灭阴谋和造反,防止将来(在犯人获释后)形成受胁迫的集团关系,应该成为许多“神秘组织”的道德败坏行为的一个障碍。总之,监狱应该把它所集中起来的坏人变成一批相同的和相互依赖的人:“这个时刻在我们中间存在着一个有组织的罪犯社会。……他们在一个大民族中组成了一个小民族。这些人几乎全部在监狱中见过面或几次相见。我们现在必须打散这个社会的成员”(托克维尔《致议会的报告》,转引自Beaumont&Tocqueville,392一393)。其次,单独囚禁能够使人反省,随后肯定会产生悔恨。因此单独囚禁是一种积极的改造手段:“使犯人陷入孤独,他就会反省。由于他单独面对自己的罪行,他就会逐渐痛恨这一罪行。如果他的灵魂还没有被邪恶棍灭,那么在孤独状态中悔恨就会来侵扰他”(Beaumont&Tocqueville,109)。单独囚禁能够实现某种刑罚的自我调节,能够造成一种惩罚的自动个人化:越是有反省能力的犯人,越易于犯罪。但是,他越易于悔恨,单独囚禁对于他就越痛苦。然而,当他真心痛改前非后,孤独就不再使他感到难以忍受了。“因此,根据这种令人赞叹的规训方法,每一种理智和每一种道德本身都具有一种惩罚的原则和尺度,它的失误和人的错误并不能改变事物的确定性和永恒不变的公平。……这不的确像是一种神圣正义的标志吗?”(Aylies,132一133)。最后,也许最重要的是,隔离犯人能够保障以最大的强度来对他们使用权力,这种权力将不会被任何其它影响颠覆。隔离是实现彻底服从的首要条件。夏尔·卢卡(Charlesl。"oas)在谈到狱长、训导员、牧师和其他“慈善人员”对被隔离的犯人的作用时说:“不难想像人们的言语介入可怕的沉默惩戒时对心灵,对人的力量”(Ioas,I,167)。隔离造成了犯人与施加于他的权力之间的亲密交流。

  正是在这一点上,产生了关于美国两种监禁制度即奥本(Auburn)和费城的监禁制度的争论。实际上,这场影响广泛、旷日持久的争论不仅仅集中于应该以何种方式实行隔离,而隔离则是为各方都接受的。

  奥本模式规定,夜间使用单人囚室,白天劳动和进餐都在一起,但要保持绝对安静,犯人只能在得到看守的同意后小声地与看守说话。这显然是模仿修道院模式,也是模仿工厂的纪律。监狱应该是一个严格符合下列标准的微观社会:每个人的道德生活都是隔绝的,他们组成一个严格的等级序列,彼此没有横向联系,只能上下沟通。奥本制度的鼓吹者认为,它的优点在于,它是社会本身的一个复制品。它的强制性的保障是物质手段,但首先是一种人们必须学会遵从的统治,而这种统治的保障是监视与惩罚。对待犯人,与其“像对待笼中的野兽那样用镇和钥匙”来控制,不如把他们集中起来,“用有益的活动把他们聚在一起,强迫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通过活跃的监视来防止道德污染,通过沉默的统治来维持犯人的反省。”这种统治使犯人习惯于“把法律视为神圣的戒律,违反它将导致公正合理的惩戒”(Mittermaier,载《法国人和外国人的立法规》,1836)。因此,这种隔离、不准交流的集中以及由不间断的监督所保证的法律的实施,应该把犯人恢复为社会的人。这种操作应把犯人训练得适应“有益而顺从的活动”(Gasparin)。它应使犯人恢复“友好交往的习惯”(Beaumont&Tocqueville,112)。

  在费城监狱实行的是绝对隔离。按照人们的设想,使犯人获得新生的不是某种习惯法的运用,而是个人与自己良心的关系。(7)“犯人被单独关在囚室里,他被交给了自己。在一片沉寂之中,他情欲俱灭而沉浸于自己的良心。他扪心自问,感受到作为一个人的绝不会彻底纸灭的天良在觉醒”(《经济学家杂志》,11,1842)。因此,对于犯人起作用的不仅仅是外在的对法律的尊重或对惩罚的恐惧,还有良心本身。这是一种深刻的征服,而不是一种表面的驯服;这是一种“道德”的转变,而不是态度的转变。在宾夕法尼亚监狱里,唯一的教养改造机制是良心和它所面对的沉默的建筑。在樱桃山(CherryHil!)监狱,“高墙就是对犯罪的惩罚。单人囚室使犯人与自己对质。他被迫倾听自己的良心说话。”因此,在那里劳动更具有慰藉性质而不是义务。巡视员不必使用强力——这是由事物的物质性决定的——因而他们的权威也会被承认:“在每次巡视时,这张可信赖的嘴里就会吐出一些仁慈的言语,使犯人由衷地产生感激、希望和慰藉。犯人爱戴着守,这是因为看守是耐心的和通情达理的。高墙是可怕的,但人是好的”(Blouet)。在这种封闭的囚室里,在这种人间坟墓中,复活新生的迷思(myth)很容易产生。在黑夜和沉寂之后,就将是新的生活。奥本是还原为基本要素的社会。樱桃山则是死而复生之地。天主教很快就把公谊会的这种技术吸收进自己的话语中。“我看你的囚室无异于一个可怕的坟墓。不是蛆虫,而是悔恨与绝望在啮蚀你,把你提前打入地狱。然而,……它对于一个读神的犯人是一个坟墓,一个可惜的理骨瓮,但对于一个真诚的基督徒犯人则是幸福永生的摇篮。”

  由这两种模式的对立产生了一系列的各式各样的争论:宗教争论(信仰转变应该是教养的主要因素吗?)、医学争论(彻底隔离会使犯人精神失常吗?)、经济方面争论(哪种方法花费更少?)、建筑学和行政管理方面争论(哪种形式能保证实现最充分的监督?)o无疑,这就是为什么这场争论旷日持久的原因。但是,争论的核心,也是争论之所以产生的原因是这种“监狱”机构的主要宗旨:通过中断所有不受权力当局监视的或不按等级排列的关系,强制地实行个人化。

  2“除用餐外,工作伴随着犯人直到晚祈祷。然后一次新的睡眠使他有一个不受任何胡思乱想干扰的愉快休息。每周六天时间就这样度过。继之而来的一天完全用于祈祷、受训和有益身心的冥思。每周、每月、每年就这样度过。犯人在刚进来时是一个反复无常的人,或对自己的反常执迷不悟、要用各种恶习毁灭自己的人。然后,他会逐渐养成一种习惯。这种习惯开始纳粹是外在的,但很快就变成第二天性。他会熟悉工作并享受工作的乐趣。如果明智的教育能使他的灵魂深感悔恨,那么当他最终恢复自由时,他会更坚定地面对各种诱惑”(JUliUS,417一418)。工作同隔离一起被确定为监狱改造的有效手段。早在1808年法典中就对此做了规定:“虽然法律施加的刑罚以抵罪为其目的,但刑罚也旨在改造犯人。万恶的懒惰使犯罪者走进监狱,并在监狱中与他重逢。它控制了他,使他彻底堕落。如果能够把犯罪者从懒惰中解救出来,这双重目的也就实现了。”四)工作既不是拘留制度的补充,也不是对它的矫正。不论是涉及到强制劳动,还是涉及到幽禁或监禁,这位立法者”认为工作必须与之相随。但是,这里所考虑的必要性完全不是18世纪改革者们所说的那种必要性。后者是希望监禁成为一种对公众的做戒或者是对社会的有益补偿。在监狱制度中,工作与惩罚的关系则是另一码事。

  复辟时期与七月王朝时期发生的几次辩论,揭示了犯人劳动的功能。首先,关于工资问题有过一次争论。法国犯人的劳动是有报酬的。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监狱中的工作是有报酬的,那么这种工作实际上就不是刑罚的一部分;因此犯人就可以不去完成它。此外,工资是对工人技能的奖赏,而不是对犯人进步的奖励:“最恶劣的犯人几乎总是最灵巧的工人。他们获得最高的报酬,因此他们也是最放肆,最不肯悔过的”(Marquet-Wasselot,转引自I-"oas,324)。这方面的争论从未完全停息过,在19世纪40年代初又激烈起来。当时正值经济危机,工人骚动,工人与犯人的对立也开始明朗化。工人举行罢工,反对监狱工厂。当时肖蒙(Chaumout)的一个手套制造商在克莱尔沃(Clairvaux)监狱成功地组建了一个工厂。工人对此表示抗议,宣称他们的劳动蒙上了耻辱。他们占领了工厂,迫使雇主放弃了初衷。工人的报纸也展开了一场宣传战。第一个主题是,政府鼓励犯人劳动是为了压低“自由”工资。第二个主题是,监狱工厂的弊端对于妇女更为明显。妇女因此而失去工作,被迫卖淫,然后因此而进监狱。当这些妇女自由时,她们不能工作。她们进了监狱后又与那些仍在工作的妇女竞争(《工厂报》,第3年,第4期,1842年12月)。第三个主题是,犯人获得了最保险的职业——“盗贼在温暖安全的条件下从事制帽和制造家具的工作”,而失业的制帽工则被迫“到‘人类屠宰场’做铅白(有毒的含铅白色颜料。——中译者注),每天挣两个法郎”(厂报,第6年,第2期,1845年11月)。第四个主题是,慈善事业对犯人工作条件的关心胜过对自由工人工作条件的关心:“我们敢说,如果犯人工作时与汞打交道,科学界会非常关注,其热心程度远超过设法保护工人不受水银气的危害。有些人会惊叹‘这些可怜的犯人’。他们对镀金工人则几乎不置一词。然而,你又能期待什么呢?人们只能以杀人或抢劫来唤起同情和关心。”最主要的主题是,如果监狱愈益倾向于变成工厂,那么不如趁早把乞丐和失业者送到那里,从而改造法国的“总医院”或英国的劳动院。此外,还有许多请愿书和信件,在1844年法令颁布后更是有增无减。有一份被巴黎议会驳回的请愿书“发现有人竟残忍地建议用凶手和盗贼来做今天数千之人赖以生存的工作。”“议会宁要巴拉巴斯(Barrabas),也不要我们”(《工厂报》,第4年,第9期,1844年6月和第5年,第7期,1845年4月;另参见同一时期的《温和的民主》)。印刷工人听说要在默伦(Melun)监狱里建立一个印刷厂时,向大臣递交了一封信。信中说:“你是在受到法律公正惩罚的罪人与为了养家糊口和国家繁荣而省吃俭用、诚实劳作的公民之间做出了抉择”(《工厂报》,第5年,第6期,1845年3月)。

  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这些宣传的答复大同小异。犯人劳动不能被指责为造成失业的原因:它的范围有限,产品很少,不可能对经济产生全面的影响。它本身确有价值,但不是由于它是一种生产活动,而是由于它对人体机制具有作用。它是秩序和规律化的一个要素。通过它所提出的要求,它令人难以察觉地传递了一种严厉的权力。它使肉体屈从于有规律的运动;它排除骚动和涣散;它确立一种等级体系和一种监视,这种等级和监视已愈益被人们所接受,也更深入地铭入犯人的行为举止中,因为它们是它的逻辑的组成部分:实行了工作制度,“在监狱里就确立了统治。这种统治毫不费力,无须使用任何压迫和暴力手段。通过安排犯人活动,人们就培养了他的守秩序和服从的习惯。人们使懒汉变得勤奋而活跃……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就会在有规律的监狱生活中、在他所从事的体力劳动中找到……某种医治地的胡思乱想的秘方”。犯人劳动应该被视为把狂暴躁动、不动脑筋的犯人改造为循规蹈矩的角色的机制。监狱不是工厂。它是而且按其本性应该是一台机器,犯人一工人既是它的部件,又是它的产品。它“不停地占据着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填满他们的时间。当肉体被刺激起来、思想关注于某个特定对象时,那些胡思乱想就会消失,灵魂会重归于平静”(Danjou,180)。说到底,如果说监狱劳动有某种经济效益的话,那么这是因为它按照工业社会的一般规范制造出机械化的个人:“工作是现代人的天命。它取代了道德,填补了信仰留下的空白。它被视为万善之源。工作应该成为监狱的信条。对于一个机器社会,需要有纯粹机械的改造手段”(Faucher,);在英国,“踩踏车”“和手摇泵就提供了一种没有终极产品的、规训犯人的机械化方式)。这是在制造机器人,也是在制造无产阶级。实际上,当人们只有“两只从事任何有益工作的手”时,他们就只能“通过从事某种职业,靠自己劳动的产品生活,或者通过盗窃,靠别人劳动的产品生活”。然而,即使监狱不强迫犯人工作,它似乎也被再次纳入这种体制,只不过是间接地通过征税,使某些人占用其他人的劳动:“懒惰问题(在监狱里)与在社会上毫无二致。如果犯人不靠自己的劳动生活,那么他们就靠别人的劳动生活”(I-"oas,11,313一314)。劳动使犯人能够自给,同时也把盗贼变成了驯顺的工人。这就是给犯人劳动付酬的功利所在。它把“道德的”工资形式做为犯人生存条件加于犯人。工资灌输着对工作的“热爱和习惯”;工资使这些不懂得“我的”和。你的”的区别的恶人有了私有财产观念——“人们靠自己的汗水挣来的东西”的观念(Danjou,210一211;另参见《工厂报》,第6年,第2期,1845年11月);工资还使那些胡乱挥霍的人懂得节省和计划(Ioas;犯人口薪的三分之一被扣留,到他离开监狱时发给他)。最后,由于工资是按工作数量计算的,因此它能够从数量上体现犯人的劳动积极性和改过自新的进步(Ducpetiaux,30一31)。犯人劳动的工资不是对生产的奖励,而是对犯人改造的鞭策与衡量手段。它是一种法律虚拟,因为它不表示劳动力的“自由”转让,而是一种被假定为有效的教养技术的谋略。

  那么,犯人劳动的价值是什么?不是利润,甚至也不在于培养某种有用的技能,而在于建立一种权力关系,一种空洞的经济形式,一种使个人服从和适应某种生产机构的模式。

  监狱劳动的典型形象就是克莱尔沃的女犯车间。这种人性机器的安静与严密使人联想到管束严格的女修道院:“在一个高座上坐着一名妇女,座位上方是一幅耶稣受难图。在她面前有两排犯人在完成她们的任务,因为基本上都是做针线活,所以要不断地维持绝对的安静。……在这些大厅里,似乎空气也在忏悔和赎罪。人们会被自然而然地带回到这个古老地方的久远时代,会想起那些自愿的忏悔者,她们把自己幽闭在这里而告别人世。”人们可以把这种情况与下面这段描述比较一下:“到棉纺厂去,听一听工人的交谈和机器的奏鸣。这些机械运动的有规律性和可预见性与由许多男人、女人、儿童相互接触所产生的观念和道德的混乱形成对照,世上还有比这更鲜明醒目的反差吗?”(Faucher,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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