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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59 推荐人:毛毛虫103629996|谎言是最美丽的——《天下无贼》 |132谎言是最美丽的——《天下无贼》
影评 作者: 张京微

  1、《天下无贼》的原著,就像作者赵本夫所说的,是一个肥皂泡,纯粹是一个童话,两个贼为了一个天下无贼的梦想,一路没有缘由地保护傻根,而最后的结局也是皆大欢喜,王薄只是肚子上挨了一刀,他和王丽两个人不仅完成了保护傻根天下无贼的梦想,而且感动了一路跟踪他们的警察。这样的处理很符合武侠小说里的侠义精神,但却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世界里显得缺少说服力和逻辑性。电影《天下无贼》对此做了两点微妙的改动,一点是两个人保护傻根的动机是因为刘若英怀上了刘德华的孩子,“想为孩子积点德”;第二个是最后王薄死了,他用自己的死换来了王丽的自由。这两点处理非常符合中国人的价值观,一个是轮回报应的意识,还有一个就是惩恶扬善的民族传统。王薄的死,为这部影片在意识形态方面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很容易就看出冯小刚和张艺谋在处理上的高下之分。

  2、和张艺谋的比较
  其实伴随着《天下无贼》的出笼,冯小刚和张艺谋已经走向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极端。一个是一味追求构图和视觉冲击,一个是琢磨如何把故事讲得更好。对于电影来说,这两个因素都很重要,不过前一个很容易让我们重蹈好莱坞的覆辙:大把的制作费全花在布景和特效制作上,再也无力花精力打磨剧本,或者说认为出色的视觉效果可以代替故事情节。而后一个以冯小刚为代表的,正在试图用电影作为载体,揭示社会生活当下所存在的种种目睹之怪状。从《一声叹息》的婚外情开始,到《手机》里对于现代科技所带来的信息时代的反思,再到现在的《天下无贼》,每一部电影都是中国人日常生活的某一方面的样板。艺术来源于生活,却要高于生活,在这两点上,冯小刚正在努力做到。
  就像《天下无贼》里葛优说的那样:我最烦你们这些打劫的了,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确,窃贼在片中所展现出的组织性和独特的价值观,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体系,无论是葛优不落井下石,危机关头救刘德华一命,还是刘德华用得了绝症的谎言骗傻根的钱,都在让我们感叹葛优这句话的精确。冯小刚的电影也正在形成这样一套体系,我想冯小刚的本意或许是这样:我最烦你们这些拍大片的了,一点生活积累都没有。

  3、和好莱坞的比较
  继前一部大获好评的《11罗汉》之后,好莱坞名导索德伯格的《12罗汉》最近又以更加豪华的阵容再度出击。和以往的此类影片一样,该片秉承了好莱坞神偷类型片的技术与创意至上原则。超豪华的阵容,匪夷所思的偷窃创意,以及无所不用其极的高科技工具……香港也是拍此类影片的个中好手,《纵横四海》便是其中的经典之作,而后的《神偷谍影》则更为接近好莱坞的风格。不过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类把小偷作为正面形象甚至是英雄来描写的电影,觉得这些电影模糊了是与非的界限,为了商业上的考虑,把作奸犯科之徒塑造成正义的化身,阵容再如何豪华制作再如何精良,我觉得都不值得在法制社会里大力提倡。
  《天下无贼》从基本思路上来考察,比上面任何一部都更不靠谱,两个偷窃行业里的一流选手,居然会不惜得罪道上的兄弟,保护一个不设防的傻根。但是从细节和逻辑上,它却又是禁得起推敲的,而这正是好莱坞大片和香港以往此类影片最站不住脚的地方。如果窃贼为了偷钱可以杀人可以学恐怖分子制造爆炸,并且还居然被塑造成正面形象,那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正义可言?
  《天下无贼》的票房如何现在还没法预料,经济效益先放一边,起码从社会效益上来说,它有丰收的资本。

  4、葛优的转变
  冯小刚正处在转型期,而可以预料的是,一旦冯小刚完成了风格上的蜕变,这些帮他打下江山的御用演员们,将被他毫不留情地遗弃,就如同片中被葛优抛弃的那些帮他打江山的兄弟们一样。徐帆已经彻底堕落为花瓶的角色,而付彪的作用也只剩了靠两句洋泾滨英语博取点廉价的笑声。一直跟着冯小刚打江山的葛优似乎也开始转型,从一开始的小混混,到《手机》里功成名就的主持人,再到《天下无贼》里的窃贼头子,社会地位一路看涨,有成为反讽专用演员的趋势。那些计划时代流传下来的八股口号,从他嘴里吐出来有一种格外颠覆的味道。从以一个主持人的身份劝戒别人“做人要厚道”,到评价擅自行动的窃贼们是“无组织、无纪律”,可谓是字字珠玑,在冯小刚告别喜剧的转型期,他用自己的表现为冯小刚的青黄不接贡献了一份绝佳的精神食粮。
  我在想,一旦葛优这样的人掌握了话语权,那将是一件多么大快人心的美事。

  5、冯小刚的转变
  一直都觉得,只有最具有悲剧气质的人,才能写出最美好的童话。《天下无贼》里面,冯小刚借刘德华之口,在这部童话一般的电影里说出了那两句最为现实和残酷的真理:他凭什么不设防,他凭什么不能受到伤害??这两句话要比刘德华在《十面埋伏》里说的“我不信我思念你三年,比不上他陪你三天”实在多了。偷窃无疑是邪恶的,是为从《圣经》到现代的法律所不容许的,可是在这样的社会里,你要告诉一个人偷窃是不存在的,却是属于欺骗。“欺骗是更大的恶”——刘德华用这句话做了总结。这种矛盾性至少在目前来说,是不能解决的,电影的功能不是审判,不是秦王一句“天下”就可以解决一切的艺术,它只是提供一个展现的平台,在快餐文化越来越流行的今天,还能在看电影的时候,保有一份思考的欲望,否则的话,我们就连一根芦苇都不如。
  《天下无贼》告诉我们,冯小刚以前的嬉皮笑脸,都是一种伪装,他和王朔其实是一类人,在今天这个礼崩乐坏的世界里,都积累了各种得不到解决的疑问和质询,对他们来说,谎言不一定美丽,但美丽的,却往往是谎言。

  6、冯小刚的遗憾
  《天下无贼》的小说几乎和意大利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美丽人生》同时诞生。两部片子的共同点,就是主人公都在竭力维护着一个极其脆弱的谎言。《美丽人生》里的父亲和儿子同时被抓入集中营,为了掩盖集中营邪恶的真相,父亲告诉儿子他们正在参加一个游戏,最后游戏的胜利者会赢到一辆坦克。而《天下无贼》里的二王,为了维护傻根天下无贼的一厢情愿,也用实际行动在满是窃贼劫匪的列车上为傻根营造出一方虚幻的净土。可是从表现手法上来看,两部电影一个是把黑色幽默玩到了极至,让人在笑中落泪,而冯小刚则露出了过于明显的煽情痕迹,或许这是拍惯了喜剧片的冯小刚对自己信心不足的一个败笔。的确,若论幽默,片中除了葛优的贡献之外,鲜有亮点,和冯小刚以前的贺岁片不在一个重量级上,而煽情又过于幼稚。风格上的这种矛盾,也直接影响到了影片的节奏感。
  凑巧的是,华语喜剧电影的另一位大腕周星驰,从《少林足球》开始,到今天的《功夫》,也走上了一条前途未卜的转型之路,只是他转型的资本是电脑特技。不过我更喜欢转型之初的《喜剧之王》,它虽然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喜剧,整体结构也有缺憾,但却勾勒出喜剧的另一种可能,但票房上的失败让那次革命夭折。从《手机》到《天下无贼》,冯小刚也经历着另一种革命,我希望这次革命是成功的,这样他才有勇气和足够的灵感拍摄反映中国人心灵史的《温故1942》。相比张艺谋和即将引进的美国大片们,我承认那才是我最期待的电影。
>精品书谭 毛毛虫103630035132《天下无贼》观感:理想主义的天空
作者:无业良民
时间:12-13

天下无贼是傻根的理想主义境界,当然也是冯小刚这部电影想要表达的思想。看过这部电影,如果谁再说冯小刚的电影是纯粹的娱乐片,我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原来电影就是个娱乐的玩意儿,可是在中国电影史上它却担负了太多说教的任务,于是稍微娱乐一下反倒被认为大逆不道了。据我所知卖座极好的《手机》就因为“没能满足观众更高的审美需求”而被一些电影评奖“咔嚓”了,如此说来这回《天下无贼》给了。
从影片情节来说,我看得很不过瘾。好小偷刘德华和坏小偷葛优的对手戏精彩却一带而过;盗窃的手段和花样想来应该是观众最喜欢窥视的,冯导说为了避免有诲盗之嫌只好点到为止,善哉;傻根纯净的心灵虽有几场戏的表现,但也显得雕琢。不过食客们当然是对大饭店的大厨师的大餐才会给与更多的挑剔。挑剔冯氏的电影,我的心态莫不如此。
天下无贼不像以往冯氏贺岁作品那样让人笑到挤出眼泪,这场电影的泪点是好小偷刘德华之死。这个小偷当然算不上什么大好人,他的死也没有那么光辉灿烂,只不过是为了还女友一个愿望,不愿打破傻根天下无贼的理想天空。但不管怎么说这算是个极富人情味儿的死法。
最后贼婆子刘若英把孩子诞在天空澄静的藏区,托付于心无灰尘的藏民,沐浴于佛光普照,这是电影充满了理想主义的结尾。大概将来那个孩子的心灵会像傻根那样透明吧。
天下无贼,冯小刚说出了这个芸芸众生(除了不可救药的坏小偷们)的一般理想。
>精品书谭 毛毛虫103630072132有《贼》说《贼》

电影史上,以“贼”“偷”命名的电影数以千计,其中,颇有几个幸运或不幸的小偷小贼因为电影大师的非凡功力而永垂影史,成为一代名《贼》。 
贼史上,最有理由偷窃但手艺最差的是德•西卡一九四八年的《自行车窃贼》里的安东尼奥。一个失业的罗马男人安东尼奥自行车被偷了,他和他的小儿子踏遍了罗马寻找他的自行车,走投无路之际,他也产生了窃车的念头,但是被当场抓获。所有场景在罗马街头实地拍摄,使影片一方面带有趣闻秩事的质地,一方面又是朴素的生活本身,主人公安东尼奥的处境也莫名地显出幽暗的诗意和幽默。影评人评价这部电影说:把《自行车窃贼》称为经典实在还是保守的说法。
有趣的是,小偷的扮演者,失业的炼钢工人兰伯托在完成他的角色后,又出现在罗马的失业市场等候工作。
相比之下,帕也•楚柯莱一九九七年的《贼》可以说是很好看的“贼”片,里面的贼是俄电影史上最俊美的贼。马史克夫扮演的窃贼托扬虽然是个坏蛋,给女主人公卡提亚和儿子桑亚带来了巨大的不幸,但是从头至尾观众就不曾恨过他。因为他的英俊就像美德,弥补了其邪恶。道德被观众偷走了,希望正义不必得到伸张,希望他永远能逍遥法外。据说,当时马史克夫使全俄国的女人都希望出门碰上贼。
而法国导演让•热内最喜爱其自导自演的《小偷热内》。他给自己定性为:著名小偷。而实事也正是如此,热内在公共救济院出生,七个月时被母亲抛弃在育婴堂,十岁起就开始偷东西,十六岁出入班房。他在《小偷日记》里人毫无掩饰地表明了当一个小偷可以多么愉快、而且心胸可以多么壮阔:我也横跨了一个欧洲,情节之离奇完全可媲美伟大的征服者。
罗伯特•布烈松在一九五九年年拍摄的《窃手》至今被影评界认为是一部“最当代的影片”。小偷布烈松也绝非无名鼠辈,原型来自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他读了很多书,深受虚无主义和尼采超人哲学的影响,使他感到自己是“特殊人类,有权利向别人行窃。”所以,偷窃成了他手指、脚步、身体和欲望的芭蕾,是艺术和狂喜,而不是罪恶感。最后,在狱中,当一直照顾他母亲的女友珍尼前来探望他时,他发现了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布烈松诗意般地救赎了。
这就像冯小刚的《天下无贼》中的小偷“刘德华”“刘若英”,其“不忍”和对傻根的“一路护送”也是一种爱的能力,也颇像布烈松式的诗意救赎,而“刘若英”夺眶而出的眼泪,倒多出了几分的悲情。